首页> 中文学位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机制与发展模式研究
【6h】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机制与发展模式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

1.1.3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1.2.2 国内文献综述

1.2.3 国内外文献评述

1.3 本研究课题来源、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 课题来源

1.3.2 主要内容

1.3.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灌区定义及类型

2.2 参与式灌溉管理的内涵、特征与组织形式

2.2.1 参与式灌溉管理产生背景及内涵

2.2.2 参与式灌溉管理的特征

2.2.3 参与式灌溉管理的组织形式

2.3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内涵、性质、特征及类型

2.3.1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内涵

2.3.2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性质

2.3.3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特征

2.3.4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类型

2.4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内涵、功能及作用

2.4.1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内涵

2.4.2 农民用水户协会功能

2.4.3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作用

2.5 参与式灌溉管理、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协会关系

2.5.1 参与式灌溉管理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关系

2.5.2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与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关系

2.6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2.6.1 制度变迁理论

2.6.2 产权理论

2.6.3 交易费用理论

2.6.4 博弈理论

3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3.1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历程

3.2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特点

3.2.1 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

3.2.2 以政府组织发动为主

3.2.3 以灌区为主要组建区域

3.2.4 以行政辖区为组建边界

3.2.5 以“非世行模式’’进行发展

3.3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成效

3.3.1 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意识增强

3.3.2 工程完好率提高,灌溉用水利用系数提升

3.3.3 节约灌溉用水,扩大灌溉面积

3.3.4 灌溉用水水事纠纷得到缓解

3.3.5 弱势群体灌溉权利得到维护

3.4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4.1 起步晚发展慢且没有项目支持

3.4.2 地位并未得到充分肯定

3.4.3 宣传工作缺乏用水户参与程度不足

3.4.4 用水合作组织发展中独立性较差

3.4.5 组织发展形式单一且集中于灌区

3.4.6 管理及专业人才缺乏

4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机理实证分析

4.1 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冲量过程分析

4.1.1 问题分析与研究假设

4.1.2 冲量理论与模型构建说明

4.1.3 数据来源与冲量过程模拟

4.1.4 模型分析结果与应用

4.2 用水户加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意愿的Logistic分析

4.2.1 理论框架及假设

4.2.2 调查安排及数据的基本统计描述

4.2.3 用水户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加入意愿

4.2.4 用水户加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意愿的影响因素

4.3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持续运行的博弈分析

4.3.1 单一回合静态博弈分析

4.3.2 多回合动态博弈分析

4.3.3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的博弈案例分析

5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构建

5.1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机制设计原则

5.1.1 权责对称原则

5.1.2 谁投资谁受益原则

5.1.3 因地制宜原则

5.1.4 系统整体协调原则

5.1.5 市场导向原则

5.2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内部运行机制

5.2.1 产权机制

5.2.2 投入机制

5.2.3 治理机制

5.2.4 决策机制

5.2.5 激励机制

5.2.6 约束机制

5.3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外部协调机制

5.3.1 政策法律先行机制

5.3.2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与政府的互动机制

5.3.3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与市场的联结机制

6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模式选择

6.1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现有发展模式

6.1.1 龙风山模式:灌溉管理局+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

6.1.2 查哈阳模式:灌区管理单位+供水公司+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

6.1.3 和平模式:灌区管理单位+职工分段承包+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

6.1.4 长岗模式:水行政主管部门+承包人+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

6.1.5 大兴模式:农场+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

6.1.6 现有发展模式存在的问题

6.2 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模式构建

6.2.1 引河流水为水源的提水地区(或灌区):“水管部门+供水机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模式

6.2.2 以水库为水源的大中型灌区:“水管部门+供水公司+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模式

6.2.3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地区(或灌区):“水管部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模式

6.2.4 以自然降水为水源且承包地分散的地区(或灌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模式

7 促进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7.1 促进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路

7.1.1 规范现有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

7.1.2 建立培育新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7.2 促进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

7.2.1 明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

7.2.2 正确处理政府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关系

7.2.3 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自身能力建设

7.2.4 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发展模式

8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展开▼

摘要

农业生产实践总结出,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命脉,灌溉设施是水利发展的前提,灌溉管理制度、方法是灌溉设施发挥作用的保证。2004年以来连续10个中央“一号文件”中有6个“一号文件”提到农户参与式灌溉管理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提出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近年,随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效的取得,实践领域及学术界取得了大体一致的意见,基本上回答了“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问题。目前,国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实践发展上已进入实质性的推进阶段。理论研究中其成果不断充实,研究更加微观具体。但国内学者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机制与发展模式问题的研究较少,特别是对粮食主产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研究还属于较新的问题。为此本文尝试提出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有效运行的机制及发展模式,期待通过机制与模式的完善保障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运行与作用的发挥。
   文章以文献综述法、实际调查法、访谈法、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通过资料的分析与整理,科学界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内涵,准确把握其特征、功能及作用,同时对本研究起理论支撑作用的制度变迁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博弈理论进行分析与整合。在此基础上采用典型实地调查的方法分析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运用经济系统冲量过程模型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组建后灌区灌溉管理系统的稳定性进行冲量分析,运用Logistic回归对用水户加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意愿进行定量分析,运用博弈论模型对用水户参与灌溉的博弈行为选择进行研究。分析结果认为,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同用水户组建的封闭系统不稳定,用水户持消极加入态度,但具备持续性发展的条件。研究发现,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不完善的主要原因是运行机制不畅、发展模式缺少系统协调性。为此文章在对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客观描述、科学考量基础上,借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结合黑龙江省各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水平,创建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并对其发展模式选择做出探索性研究。
   根据黑龙江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目前发展状态,提出其发展的思路:第一,规范现有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第二,建立和培育新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