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的目的
1.1.2 研究的意义
1.2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方式的含义和内容
1.2.1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方式的含义
1.2.2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方式的内容
2 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方式现状及问题分析
2.1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方式现状
2.1.1 侵害排除和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
2.1.2 侵害排除责任方式的适用状况
2.1.3 损害赔偿责任方式的适用状况
2.2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方式问题分析
2.2.1 侵害排除责任方式的适用困难
2.2.2 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具有局限性
3 外国环境侵权责任方式的借鉴
3.1 侵害排除责任方式
3.1.1 英国美国部分排除侵害和代替性赔偿
3.1.2 德国的衡量补偿请求权
3.1.3 日本的忍受限度理论
3.2 损害赔偿责任方式
3.2.1 惩罚性赔偿责任方式
3.2.2 英美德日普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
3.2.3 赔偿社会化机制健全
4 环境侵权侵害排除责任方式的完善
4.1 利益衡量原则的确立
4.1.1 利益衡量的含义
4.1.2 利益衡量的标准
4.1.3 利益衡量的结果
4.2 立法建议
4.2.1 立法的指导思想
4.2.2 立法设想
5 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的拓展
5.1 惩罚性赔偿责任方式的引入
5.1.1 惩罚性赔偿的内容及特征
5.1.2 惩罚性赔偿方式的适用条件
5.1.3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例外
5.1.4 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
5.1.5 立法建议
5.2 确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
5.2.1 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
5.2.2 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理论及实践支持
5.2.3 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5.2.4 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
5.3 赔偿责任方式社会化机制的建立
5.3.1 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的内容
5.3.2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社会化的实现途径
5.3.3 立法构想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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