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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1.2 研究的目的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1.4 整体行文框架
1.5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2 山东新泰市公选事件回顾与分析
2.1 事件回顾
2.2 事件的发展引发的社会问题
2.3 新泰市公选事件的可取之处
2.3.1 在干部选拔任用模式上敢于实践探索
2.3.2 敢于为更多优秀的年轻人搭建竞选平台
2.3.3 能够接受舆论监督
2.4 新泰市公选事件存在的弊端
2.4.1 干部选拔盲目追求年轻化
2.4.2 选拔过程不够公开透明
2.4.3 违犯程序选拔干部
2.4.4 政府回应效能缺失
3 新泰市公选事件反映出干部公开选拔的现状
3.1 程序和方法有待规范
3.2 考试内容和方法不够科学
3.3 公选职位制定随意
3.4 公选标准设定过高
3.5 民主参与程度不够
3.6 跟踪考察缺位
4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实践中产生弊端的原因
4.1 产生弊端的历史性原因
4.2 产生弊端的认识性原因
4.2.1 单一分数观
4.2.2 重形式而轻内涵
4.2.3 政策的片面化和极端化理解
4.3 产生弊端的制度性原因
4.3.1 制度并行造成自由裁量权泛滥
4.3.2 选拔程序的实效性缺失
4.3.3 法治社会还未成型
5 完善乡镇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建议
5.1 增强公开选拔流程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5.1.1 增强公开选拔过程的透明度
5.1.2 “门槛”设置要切实符合客观要求
5.1.3 要科学进行职位分析并制定职位标准
5.2 扩大公众公选过程中的参与权
5.3 不断优化测评要素与考核办法
5.4 积极推进结构化面试的科学性研究
5.5 逐步加大对选拔对象的德绩考察
5.6 不断强化公选全过程的监督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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