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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支持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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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内容

1.3.3 技术路线

1.4 创新点

2.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1.2 互联网金融

2.2 理论基础

2.2.1 信息不对称与成本交易理论

2.2.2 麦克米伦缺口理论

2.2.3 长尾理论

2.2.4 信任理论

3.互联网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必要性

3.1 传统金融支持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局限性

3.1.1 传统金融市场供给不足

3.1.2 信贷产品管理链条长

3.1.3 新型农业担保方式探索迟缓

3.1.4 正规金融贷款门槛高,其他金融机构发展不规范

3.2 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的优势

3.2.1 注重“长尾”客户,资源配置效率高

3.2.2 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

3.2.3 互联网金融突破服务的时间和空间限制

3.3 互联网金融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契合

3.3.1 政府政策引导互联网金融进入“三农”领域

3.3.2 互联网大数据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征信

3.3.3 互联网金融可设计出符合农业生产的金融产品

3.4 本章小结

4.互联网金融产品供给与融资模式分析

4.1 互联网金融供给现状

4.1.1 互联网融资平台及参与现状

4.1.2 互联网金融产品供给现状

4.1.3 互联网贷款区域分布

4.2 互联网金融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兴融资模式

4.2.1 P2P网络借贷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2.2 众筹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2.3 电商小贷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2.4 供应链融资模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融资模式对接

4.4 本章小结

5.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需求分析

5.1 理论分析与模型原理

5.1.1 基于信任理论的互联网融资需求分析

5.1.2 logistic模型基本原理

5.2 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需求调查

5.2.1 调查问卷设计及说明

5.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特征分析

5.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意愿的实证分析

5.3.1 研究假设

5.3.2 指标选取及显著性分析

5.3.3 实证结果分析

5.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意愿不足的原因分析

5.4.1 互联网金融层面

5.4.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层面

5.4.3 政府层面

5.5 本章小结

6.1 研究结论

6.2 对策建议

6.2.1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金融适应的管理机制

6.2.2 完善农村互联网金融等基础硬件设施,普及“三农”互联网金融

6.2.3 融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搭建“三农”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6.2.4 强化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规范引导,完善监管制度

参考文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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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缺乏有效抵押担保,常常处于金融供给曲线的“尾部”,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可运用大数据挖掘工具创新风险评价模式,满足细碎化的金融服务,是农村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对于解决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本文以麦克米伦缺口理论、长尾理论等理论为依据,从供需求两方面分析互联网金融供给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现状。供给层面,在比较P2P融资模式、众筹融资、电商小贷以及供应链融资等互联网融资模式的基础上,从经营模式、目标客户、融资规模和业务流程、融资成本等多种角度分析四种互联网融资模式的优劣势,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提供理论依据;需求层面,在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传统金融融资困境的基础上,对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关互联网融资的认知程度以及互联网借贷意愿展开实地调查,通过构建Logistic模型深入分析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的主要因素和内在动因,并以此提出对策建议。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第一,理论上,互联网金融可弥补传统农村金融的局限性,开发出适合农业生产时间窗口的金融产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第二,供给层面,对P2P、众筹、基于电商平台的融资以及供应链融资模式进行对比,发现P2P融资模式适合资金快速周转;众筹融资适合科技创新型企业;电商小贷模式和供应链模式更适合产业集聚型企业融资;第三,需求层面,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互联网融资意愿不足,通过logistic实证分析得出管理者文化程度、互联网金融认知程度、有无互联网贷款经历、银行贷款的满意度、互联网环境安全性等因素对互联网融资意愿有显著影响,并从互联网金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三层面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融资意愿不足的主要原因;根据以上结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金融适应的管理机制;二是完善农村互联网金融等基础硬件设施,普及“三农”互联网金融;三是融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搭建“三农”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四是强化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规范引导,完善监管制度。
  本文创新点:(1)从供需两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供给特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特征进行研究,在总结P2P、众筹、电商小贷、供应链融资等新兴互联网融资模式优劣势的基础上,研究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的契合性。(2)选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经营层面、互联网金融认知层面、外部环境层面3个不同角度的10个具体指标,运用logistic模型筛选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互联网融资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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