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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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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

第一章 证据交换制度概述

1.1 证据交换制度的基本内涵

1.2 证据交换制度的功能

1.2.1 促进诉讼公正的实现

1.2.2 提高庭审效率

1.2.3 促进当事人和解

第二章 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域外考察

2.1 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

2.1.1 美国证据开示制度

2.1.2 英国的证据开示制度

2.2 大陆法系带代表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

2.2.1 法国证据开示制度

2.2.2 德国证据开示制度

2.2.3 日本证据开示制

2.3 两大法系证据开示制度之比较

2.3.1 两大法系证据开示制度的相同之处

2.3.2 两大法系证据交换制度的差异

第三章 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现状及反思

3.1 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现状

3.1.1 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内容分析

3.1.2 我国证据交换制度与国外证据开示制度的比较

3.2 对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反思

3.2.1 证据交换制度的价值理念错位

3.2.2 证据交换制度的相关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3.2.3 缺乏有力的配套制度予以保障

第四章 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完善

4.1 转变证据交换制度的设置理念

4.2 完善证据交换制度的相关规定

4.2.1 扩大适用证据交换的案件范围

4.2.2 明确适用证据交换的证据范围

4.2.3 确定证据交换的启动方式

4.2.4 规范证据交换的主持者

4.2.5 丰富证据交换的方式

4.2.6 明确证据交换的效力,设置违反证据交换的制裁措施

4.2.7 正确处理证据交换时间与举证期限之间的关系

4.3 建立证据交换制度的配套措施

4.3.1 建立强制答辩制度

4.3.2 完善当事人调查取证制度

4.4 对于证据交换制度的立法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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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据交换制度,作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审前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证据交换制度的设立和运用对公正司法程序、维护当事人正当权利以及提高司法效率至关重要。但是,纵观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不管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上,都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立足于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现状,分析了我国证据交换制度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国外相关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提出了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完善对策,同时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这篇论文由四个部分共同组成,现笔者将分别作阐述:
   第一章简要介绍了一下我国的证据交换制度。介于目前我国不管是学界还是实践领域对设立证据交换制度的必要性已经达成共识,笔者在此章节仅简要介绍了证据交换制度的基本内涵和功能。
   第二章考察了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相关国家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的证据开示制度,分析了不同法系国家证据开示制度的同和异。
   第三章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际出发,介绍了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主要内容,并将我国证据交换制度与外国证据开示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了我国证据交换在立法上、实践操作上以及保障性的配套措施等几个方面的不足之处。
   第四章结合以上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证据交换制度的一些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明确适用该制度的案件范围、可以不进行交换的证据范围、主持指导证据交换的人员、不进行证据交换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在建立配套制度以保障证据交换制度的有效运行上,笔者认为必须尽快确立强制提交答辩状制度,进一步完善当事人调查取证制度,以保证证据交换制度在运行中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最后基于以上的分析和阐述,提出了有关证据交换制度的一些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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