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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治理视角下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自主管理问题研究——以广西大化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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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与意义

1.2相关概念界定

1.3研究方法与内容

1.4国内外关于农村用水户参与管理研究现状

第二章 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

2.1公共物品理论

2.2集体行动理论

2.3自主治理理论

第三章 大化县用水者协会的状况

3.1大化县小型水利基础设施概况

3.2大化县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管理模式的发展

3.3大化县用水者协会的组建及其职能

第四章 用水者协会模式的自主性特征

4.1用水者协会模式的自主性特征

4.2案例分析——大化县岩据用水者协会运行情况

第五章 自主治理视角下的问题和对策

5.1水协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5.2进一步的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附录一、岩据用水者协会情况调查访谈提纲

附录二、岩据用水者协会成员调查问卷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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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在促进当地农业稳定发展中占据重要的位置,但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一直存在着只用不管、只用不修的现象。为了改变这一“公地悲剧”的状况,90年代中期我国引进了国外广受重视的参与式灌溉管理模式,根据这种模式农村不少地方陆续建立起了用水者协会。该协会为解决农村地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管理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并且在建设初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协会本身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缺陷,这导致了部分用水者协会无法正常运行。笔者挑选了广西大化县都阳村岩据用水者协会为例子,通过实际调查走访,对岩据协会100名协会成员进行问卷调查,还与部分用水户、协会管理人员、水利局领导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在调查结果分析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理论来进行更为深入和具体的分析。首先证明用水者协会是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视角下的自主治理组织,然后再从该自主治理理论的角度来分析用水者协会目前存在着边界确定、内容规则确定、集体选择、监督制裁、冲突解决、组织自身利益、多层分权组织等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明确协会的管理边界、完善协会的决策机制、冲突解决机制、管理机制以及加大协会宣传力度、加强人才的培养、提高用水户的监督意识等意见。笔者希望能通过从个案到整体的研究,对促进用水者协会的良好运行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也希望可以通过本文让用水者协会这样的农村组织得到更多相关人士和学者的关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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