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试论沉默权的引入——兼论辩诉交易与沉默权的关系
【6h】

试论沉默权的引入——兼论辩诉交易与沉默权的关系

代理获取

目录

摘要

引言

第一章沉默权及其历史发展

第一节沉默权概述

第二节西方关于沉默权制度的理念及其发展过程

第二章我国关于沉默权制度的争议及其分析

第一节我国对沉默权制度的研究和态度

第二节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的理由

第三节关于国内反对沉默权的理由的分析

第三章如何引进沉默权

第一节构建我国沉默权制度的整体设想

第二节沉默权与辩诉交易捆绑式引入的必要性

第三节公正与效率,沉默权与辩诉交易

第四节辩诉交易制度如何抑制沉默权的滥用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原创性声明

展开▼

摘要

随着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对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学术界就沉默权问题的研究成为热点。综观几年来学术界对沉默权的研究过程,关于沉默权的研究在方法上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清晰把握国外沉默权制度的历史背景及其研究现状,对沉默权孕育的巨大法律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对中国国情的分析不够客观全面,一方面,某些代表实务部门的学者只看到自己所在部门的眼前利益,一味地排斥沉默权,片面夸大沉默权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某些学者无视当前严重犯罪剧增、司法资源短缺的现状,贸然主张引入沉默权。 沉默权制度从讨论到试点,证明这个“舶来品”暂时还无法有效地移植到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因此,从理论上的探讨进入司法实践仍然有相当漫长的路程。但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只是迟早的问题,理论的研究不但不能停止或减弱,而且还有待加强。目前的任务是逐步完善配套机制及相关的具体程序与规则,而不应怀疑,更不应否定这一改革。本文的研究目的集中于:根据西方国家沉默权制度的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国情,在强调、宣扬沉默权的重大法律价值的同时,从中找到引入沉默权制度的切入点,避免理论上的夸夸其谈。 沉默权作为“舶来品”,是西方法治文明的产物,因此,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中西方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和对我国司法实践及法制的分析,探讨沉默权引入的必要性和如何构建我国的沉默权制度。本文首先在充分考察西方国家沉默权制度的历史背景、文化背景的基础上,全面研究沉默权确立的理论根据,同时,对英美等国家的沉默权制度的实践及其发展进行考察,认清其积极意义和局限性。其次,从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沉默权制度的争议中,有针对性地批判了反对引入沉默权的各种观点,更强调从正面阐述确立沉默权制度的理由。最后,针对沉默权在我国试点中显现的弊病,提出在我国引入沉默权的整体设想,着重介绍对沉默权的引入有现实意义的辩诉交易制度。 笔者认为,从国际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确立沉默权制度只是迟早的问题,同时也符合我国在司法改革中倡导的司法公正、程序正义、诉讼民主、保障人权的主题。沉默权的确立,可以限制政府干涉个人的精神自由,体现了对个人人格和自由的尊重、增强诉讼中客观公正的可能性,体现了国家在刑事法律制度上的民主性。 但是,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并不意味着绝对的沉默自由,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例外、有限制。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的目的不是鼓励他们保持沉默,而是为了避免被强迫供述、避免刑讯逼供;同时,法律鼓励、引导大多数真正的罪犯做有罪供述,通过坦白从宽、辩诉交易、简化审理程序、证人强制作证等制度分化、瓦解罪犯,以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当大多数犯罪消耗相对较少的司法资源时,司法机关就能够集中相对较多的人力、物力来侦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沉默权的少数案件,从而反过来从物质上保障沉默权制度的实施。没有公正的效率是毫无意义的效率,而迟到的公正也就是不公正。沉默权与辩诉交易正好反映了公正与效率的本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