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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社会规范:一个博弈论的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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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 问题意识

* 理论假设

* 研究设计

* 研究方法

第一章 法律与社会规范的一般理论

一. 法律与社会规范:概念界定

二. 法律与社会规范互动关系

三. 关于法律与社会规范问题的研究现状及述评

第二章 一项田野资料中的法律与社会规范

一. 背景问题“邻地通行权”的尴尬

二.讨论中的意见分歧

第三章 “邻地通行”:立法上的规定

一. “邻地通行权”的立法宗旨

二. 《物权法》对邻地通行权的规定

三. 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对邻地通行权”的规定

第四章 “邻地通行”:“外面先收,里面后收”的习惯法规则

一. “外面先收,里面后收”的习惯如何形成?

二.“外面先收,里面后收”的习惯如何执行?

三.“外面先收,里面后收”的习惯如何监督?

第五章 “邻地通行”: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冲突与调适—法经济学的分析

一.从成本分析来看策略的选择

二.“外面先收里面后收”是不是帕累托最优

第六章 “邻地通行”: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冲突与调适—博弈论分析

一.类型分析:重复博弈

二.不对称信息下的策略行为

三.夹杂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中的策略行为

四.相邻关系博弈中的信息问题

第七章 结论与反思

一.作为传递个人信号的社会规范

二.为什么需要法律?

三.结论

参考文献

附 录

个人简历

个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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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法律与社会规范的一般理论出发,论述了法律与社会规范在概念上的界定、互动关系以及法律与社会关系的研究现状的评述;再以一次乡野调查为背景,对《物权法》上的“领地通行权”和当地习惯规则的“外面先收,里面后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展开论证了法律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冲突,以法经济学和博弈论的方法阐述了社会规范适用的原因和条件,最后论证了社会规范和法律二者不可相互替代,社会规范在其作用的空间时间范围内达到暂时性的纳什均衡,一旦冲破了语境论以及内部环境的制约,社会规范的效力将降低最终被新的社会规范取代。而法律以其普适性和稳定性将作用于更为广阔的外部环境。
  本文在论述上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法律与社会规范的一般理论,包括二者的界定、互动关系以及研究现状的评述;第二部分以一项田野调查为背景导入了法律与社会规范存在的现实冲突,即“邻地通行权”的尴尬;第三章阐述了《物权法》中“领地通行权”的规定,包括立法宗旨、国内外的相关立法规定;第四章评述了有关邻地通行的“外面先收,里面后收”的习惯法规则,其中包含了规则的形成、执行、监督等问题;第五章、第六章分别从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角度论述了法律与社会规范的冲突与调适,最后对论证进行结论与反思。
  本文首先从理论层面关注了法律和社会规范之间互动关系,也探究了二者的相同与不同,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做了假设即社会规范存在有其特定的背景和条件,一旦背景或条件发生改变,社会规范的效用将随之发生改变,当旧的社会规范无法在调试新的纠纷,无法再适应社会背景条件,那么新的社会规范必将取而代之。法律调试的范围远大与社会规范,但社会规范还将长期存在下去。
  本文设定了特定的乡野背景,引用了一项乡野调查的数据对理论假设进行了分析,从语境论、法经济学和博弈论角度对理论假设进行了系统论证,最后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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