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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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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 紧急避险限度条件概述

第一节 各国刑法中对限度条件的规定

一、紧急避险的起源

二、各国立法制度上对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规定

第二节学术界对于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争论

一、国外学术界对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不同观点

二、各国学界不同观点的理论根据之所在

三、若干评析

第二章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刑法属性

第一节 犯罪的本质

一、关于犯罪本质的不同观点

第二节 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刑法属性

一、紧急避险不同限度条件所体现的刑法属性

二、对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界定

第三章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综合判断标准

第一节“轻于加必要说”的适用情形

第二节“相等说”的适用情形

一、“相等说”的提出

二、例外情形

第四章紧急避险限度条件中利益的衡量

第一节限度条件中中法益大小的衡量原则

一、 法益的概述

二、法益衡量原则

三、牺牲一人保护多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探讨

四、国家重大财产与某人生命的取舍

第五章超过限度条件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 避险过当的法律规定

第二节 避险过当的法律后果

一、对我国刑法第21条规定的理解

二、避险过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立法上的完善

第一节我国紧急避险限度条件修改的必要性

第二节我国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重构

一、防卫过当的立法启示

二、完善我国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一些想法

结 论

参考文献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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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纵观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其中都不乏对紧急避险制度的规定,但是对于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规定,要么就很少,要么就是很模糊,这就使得学术界对于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的理解产生了很大的争论。 在我国,通说观点采用的是“轻于说”,认为只有在牺牲利益小于所避免的利益的时候,避险人的行为才成立紧急避险,此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反之,当避险行为造成的牺牲等于或者大于所避免的利益的时候,则被认为是避险过当,避险人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实践的发展,人们对“轻于说”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为此出现了“轻于加必要说”,同时,随着对牺牲一人生命来保护另一人或多人生命是否成立紧急避险问题的探讨,人们提出了“相等说”。 对此,文章在对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概念、刑法属性以及国外相应的立法规定、学术观点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判断某一行为成立紧急避险的综合判断标准,同时参照我国对于防卫过当的规定,对避险过当提出了修改的意见。 最后,文章针对我国紧急避险限度条件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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