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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论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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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选题意义与研究综述

二、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专利的现状

一、计算机程序的基本界定

二、计算机程序相关专利的界定

第二节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

一、计算机程序可专利性的简述

二、利益平衡理论简述

第二章计算机程序专利审查基准的比较

第一节我国对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规定

一、我国《专利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国外对计算机程序专利的规定

一、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

二、欧洲专利局(EPO)

三、日本特许厅(JPO)

第三节对中外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比较

一、相同点

二、不同点

第三章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常见问题

第一节“二次密码支付系统”申请实例解析

一、复审过程同顾

二、实践问题分析

第二节引用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的说明

一、计算机程序相关的产品发明

二、计算机程序相关的方法发明

第四章现行立法的不足分析及完善建议

第一节现行立法中存在的不足

一、专利法中的不足

二、专利审查指南中的不足

第二节对现行立法的修改建议

一、扩大计算机程序相关专利的授权范围

二、加快计算机程序相关专利的审查速度以及缩短其权利年限

三、建立专门用于计算机软件领域的专利文献检索系统

四、提供政策激励,鼓励软件企业建立自己的专利体系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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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是在承认对计算机程序可以给予专利法保护的基础上从专利申请审查的角度来探讨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计算机程序相关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异同,进而提出对我国计算机程序相关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进行改进的可行性建议。
   首先,本篇论文概述了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基本问题,分别对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程序相关专利进行界定,同时简述了计算机程序的可专利性问题和利益平衡的理论。通过基本问题的界定,为下文论题的展开提供了理论支持和讨论前提。
   其次,通过对美国、欧盟、日本和我国的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审查基准的比较,找出了中外关于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的异同,总结出造成这种异同的根源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基于各自国情和经济利益的考虑,从而制定了有利于本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审查基准。为下文论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
   再者,通过我国涉及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审查实践,进一步了解我国对待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态度和实践作法,从而发现审查实践中的问题。与此同时,从实践的角度发现计算机程序相关专利申请中存在的问题,为下文完善建议的提出提供了事实参考。
   最后,通过前述三个章节的关于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审查基准的论述,同时结合我国的国家公共政策决策和国际贸易等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和软件产业发展的现状,在最后归纳总结出我国现行立法中的不足,并提出符合我国国情、平衡各方利益和促进软件等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完善建议。
   本文的独特之处在于,在对中外计算机程序相关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基准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借助几个计算机程序相关的获奖专利和申请实例,以我国《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为根据来分析我国对申请专利保护的计算机程序的审查基准和审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期提出有益于我国经济尤其是软件产业发展的计算机程序专利申请的审查基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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