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预约合同违约救济法律研究
【6h】

预约合同违约救济法律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1)学术意义

(2)实践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方法

五、论文主要观点及展望

第一章 预约合同的基本理论

1.1 基本含义

1.2 法律特征

(1)预约合同是独立的合同类型

(2)预约合同具有极强的诺成性

(3)预约合同是一种准备性合同

(4)预约标的物是义务性行为

(5)预约内容具有相对确定性

1.3 分类及违约救济

第二章 我国预约合同违约救济的司法现状

2.1 典型热点案件简介

(1)“陈荣根诉兰星分公司案”

(2)“张励诉徐州同力创展房地产公司案”

(3)“成都讯捷案”

2.2 案件救济的重点与难点

2.3 现行违约救济法律适用分析

第三章 审判实践与理论中预约违约救济的困境

3.1 分歧一:预约与本约区分

3.2 分歧二:预约效力学说选择

3.2.1 必须磋商说

3.2.2 应当缔约说

3.3 分歧三:能否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承担方式

3.3.1 否定继续履行说

3.3.2 肯定继续履行说

3.4 分歧四:违约损失赔偿范围的确定

3.4.1 信赖利益赔偿

3.4.2 履行利益赔偿

第四章 我国预约合同违约救济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4.1 预约定性:预约与本约区分标准

4.1.1 内容完整性标准

4.1.2 真实意思表示标准

4.1.3 疑约从预标准

4.2 单纯协商谈判类预约合同的违约救济(预约初级阶段)

4.2.1 必须磋商说

4.2.2 否定继续履行的适用

4.2.3 信赖利益赔偿

4.3 直接缔结本约类预约合同的违约救济(预约成熟阶段)

4.3.1 应当缔约说

4.3.2 肯定继续履行的适用

4.3.3 履行利益赔偿

4.4 预约合同违约救济的其它法律思考

4.4.1 在《合同法》或《债法》中规制预约合同

4.4.2 规范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4.4.3 明确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结语:期许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