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的法律依据
一、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的法律依据
二、立法变通应当遵循的原则
第二节 经济特区立法创新与立法变通的关系
一、经济特区立法的创新
二、经济特区立法的变通
第二章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的立法例
第一节 深圳经济特区立法变通
一、在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变通
二、在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变通
三、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变通
四、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变通
五、在保障公民权益方面的变通
六、其他方面的变通
第二节 珠海汕头经济特区立法变通
一、珠海经济特区主要立法变通
二、汕头经济特区主要立法变通
第三节 海南经济特区立法变通
一、在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变通
二、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方面的变通
三、其他方面的变通
第四节 厦门经济特区立法变通
一、涉台立法方面的变通
二、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方面的变通
三、其他方面的变通
第三章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的特点
第一节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的特点
一、立法变通的内容
二、立法变通的效果
三、立法变通的机制
第三节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的作用
一、为本经济特区发展提供最适宜的制度保障
二、为国家法律修改探索经验
第三节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的检视
一、个别条款有违公平原则
二、个别条款存在部门利益倾向
三、部分规定超越立法权限
四、部分规定剥夺公民的行政复议选择权
第四章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规定的适用
第一节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规定的适用
一、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法律位阶
二、经济特区立法变通规定的适用现状
第二节 经济特区立法变通与法律的调适
一、法制统一的要求
二、授权立法的目的
三、立法变通与法律的调适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