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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方案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临床疗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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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缩略词

前言

1.病例和方法

1.1病例

2.治疗方案

2.1观察组

2.2对照组一

2.3对照组二

3.随访

4. 定义、诊断、疗效判断和安全性指标

5.统计学处理

6. 结果

6.1诱导治疗

6.2巩固治疗

6.3维持治疗

6.4无复发生存率、总体生存率、无疾病生存率

7.副作用

讨论

结论

参考文献

综述: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治疗进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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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评估全反式维甲酸(ATRA)联合亚砷酸(ATO)用于诱导和维持治疗方案与ATRA联合化疗方案治疗初治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比较。
  方法:收集2009年03月至2016年03月在本所诊断为APL的初治患者134例。其中实验组,37例接受了ATRA联合ATO的诱导缓解治疗,随后3个疗程的蒽环类化疗药联合阿糖胞苷的巩固化疗,紧接着6-9个疗程为期12月-18月的ATRA联合ATO的维持治疗;对照组一57例接受了ATRA联合ATO的诱导缓解治疗,随后3个疗程的蒽环类化疗药联合阿糖胞苷的巩固化疗,紧接着6个疗程为期2年的ATRA联合ATO加MTX、6-MP的维持治疗;对照组二,40例患者接受了ATRA联合蒽环类化疗药的诱导治疗,随后3个疗程的蒽环类化疗药联合阿糖胞苷的巩固化疗,紧接着6个疗程为期2年的ATRA联合MTX、6-MP的维持治疗。评估患者的4年无复发生存率(Probability of Relapse-free Survival,RFS)、4年总体生存率(Probability of Overall Survival,OS)、4年无疾病生存率(Probability of Disease-free Survival,DFS)和安全性。
  结果:实验组、对照组一和对照组二:中位随访时间分别为56月、47月和50月;其诱导缓解率分别为100%、94.7%和90%(实验组vs对照组一,P=0.156;实验组vs对照组二,P=0.048;对照组一vs对照组二,P=0.375),实验组的诱导缓解率高于对照组二,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48);进入维持治疗前,三组的骨髓PML/RARα融合基因转阴率分别为91.2%(34/37)、89.5%(51/57)和85%(34/40)(p=0.036),实验组PML/RARα融合基因转阴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二(P<0.05);中位诱导缓解所需时间为43天、44天和48天(实验组vs对照组一,P=0.733,实验组vs对照组二:P=0.026,对照组一vs对照组二:P=0.035),实验组和对照组一中位缓解所需时间比对照组二明显缩短(P<0.05);4年RFS分别为94.6%vs91.2%vs65%(实验组vs对照组一,P=0.544;实验组vs对照组二,P<0.001;对照组一vs对照组二,P=0.001),实验组和对照组一的4年RFS明显好于对照组二(P<0.05);4年OS分别为100%vs96.5%vs90%(实验组vs对照组一,P=0.249;实验组vs对照组二,P=0.048;对照组一vs对照组二,P=0.191),
  实验组的4年OS明显好于对照组二(P=0.048);4年DFS分别为94.6%vs87.7%vs60%(实验组vs对照组一,P=0.268;实验组vs对照组二,P=0.010;对照组一vs对照组二,P=0.020),实验组和对照组一的DFS明显好于对照组二(P<0.05);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实验组没有患者死亡,有2例患者复发,没有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复发,没有第二肿瘤发生,两例仍存活;对照组一有2例患者死亡,其中1例伴发M5后死于重症感染,有5例患者复发,其中2例CNS白血病复发,5例仍存活;对照组二有4例患者死亡,有14例患者复发,其中2例CNS白血病复发,12例仍存活。观察组、对照组一和对照组二的诱导分化综合症分别为45.9%vs28%vs40%(p>0.05)。
  结论:1.ATRA、ATO双联诱导和维持治疗初治APL与ATRA联合化疗比较,其CR率高,诱导缓解所需时间短,4年RFS、EFS和OS高。
  2.观察组的治疗方案简便,无CNS复发,不产生第二肿瘤。
  3.ATRA联合ATO方案副作用与ATRA联合化疗方案相当,病人依从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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