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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内政部第二警察总队研究(1946-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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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绪论

1.1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2第二警察总队成立的背景

2.1建警计划的提出与实施

2.2整军复员的加速

2.3国民政府还都与“内二警”的成立

3第二警察总队的概况

3.1沿革及职能

3.2组织结构及编制规模

3.3人事任用与考绩奖惩

3.4生活待遇

3.5教育训练

3.6历史归宿

4第二警察总队与重庆市警察局的差异

4.1服制证章的差异

4.2人员构成的差异

4.3行政归属的差异

4.4职责任务的差异

5第二警察总队对重庆市民和驻卫机关的影响

5.1对重庆市民的维护与侵害

5.2对驻卫机关的保护与纷扰

6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情况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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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近代警察制度在中国有了相当的发展,负有各种职能的警察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成为维护国民政府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尤其是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加快实施建警计划和开展整军复员工作,大量的职业军人通过转业进入警察系统,催生了一批新的警察力量。当时的重庆就因为受到国民政府还都南京的影响而出现了国民政府内政部第二警察总队(简称“内二警”)。
  “內二警”由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25师通过缩编建制和变更名称而形成,是一支直属于国民政府内政部的武装警察力量。这支中央警察力量由职业军人团体直接改编而成,因而在其职能、组织编制、人事任用和教育训练等方面都体现出浓厚的军事色彩,以至于国民政府当局在一定时期内将它直接用于军事行动。由于内战期间国统区物价飞涨,“内二警”下层警务人员的生活待遇又并不优厚,总队不得不时常通过借贷和组织合作社等方式来解决下层警员的生活问题。“内二警”与重庆市警察局虽然同属于警察机关,但两者在各自的服制证章、人员构成、行政归属以及职责任务等方面又存在明显的差异,由此反映出“内警”的在警察系统中的特殊性。基于国民政府设立“内二警”的初衷是利用其维护国民党在重庆市的统治,“内二警”多次充当了镇压共产党人及其他民主人士进步活动的暴力工具,因而具有极大的反动性。但另一方面,“内二警”下属各警队被派驻到重庆市居民区和要害机关周围,客观上起到了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方正常秩序的积极作用。尽管“内二警”是中央级警察机关,但在派系林立的国民党内部却并不属于蒋介石嫡系,因而总队长期受到中央的歧视。这种歧视不仅让“内二警”的中央级别名不副实,也积聚了总队上下对国民政府的不满情绪,并最终为“内二警”的反蒋行动和投诚埋下了伏笔。
  此外,“内二警”这支中央级警察总队的存在,使重庆市延续了国民政府西迁以来拥有两支警察力量的局面,重庆成为抗战后除首都南京以外全国仅有的一个既有地方警察机关维护治安又有中央警察机关驻卫的城市,反映出重庆市在国民政府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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