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 言
一、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简介
(一)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进程
(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主要内容介绍
二、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历史进步性
(一)我国器官移植首部全国性行政法规
(二)赋予了捐献都变更权和撤销权
(三)禁止未成年人作为器官捐献的供体
(四)实行器官移植行政许可制度和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三、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不足之处
(一)以行政法规形式通过,立法层级低
(二)未对死亡标准作出规定
(三)未对死刑犯尸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作出规范
(四)器官供需矛盾突出,器官的收集、分配体系不健全
(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隶属于医院,难以保证其独立公正性
四、他山之石——其他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立法
(一)美国器官移植立法及相关制度
(二)西班牙立法及制度
(三)我国台湾地区立法
(四)美国、西班牙、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比较研究及对我国大陆立法的借鉴意义
五、完善我国器官移植法律制度建议
(一)制定《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法》,确立两种死亡标准并存制度
(二)建立全国统一的器官捐献与分配网络系统
(三) 将死刑罪犯尸体及尸体器官利用纳入规制范畴
(四)完善器官移植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体系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