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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若干问题研究——以周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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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案由

二、案情介绍

三、案情焦点

四、争议及分歧意见

(一)周某等人行为定性上的争议

(二)周某在寻衅滋事过程中致人死亡该如何定性

(三)周某在寻衅滋事过程中的杀人行为是否属于实行过限

五、法理分析

(一)周某等人行为的定性

(二)寻衅滋事罪中造成致人死亡后果的定性

(三)实行过限的认定

六、本案结论

(一)周某等人的行为应该定寻衅滋事罪

(二)周某在寻衅滋事过程中致人死亡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

(三)周某在寻衅滋事过程中的杀人行为属于实行过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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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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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分析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暴力型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出发,着眼于寻衅滋事罪中致人死亡该如何定性以及有关实行过限如何认定等问题,以周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深入探讨此类行为的定性和量刑问题,以期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行为的准确认定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从而准确打击犯罪,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
  全文共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案由,周某等人寻衅滋事案。
  第二部分:案情介绍,详细介绍了周某等人寻衅滋事的过程。
  第三部分:案情焦点,本案的焦点集中在:本案的周某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敲诈勒索罪,对周某在寻衅滋事过程中的故意杀人行为是否数罪并罚,周某在寻衅滋事过程中的杀人行为是否属于实行过限。
  第四部分:本案的争论和分歧意见。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案件中主要的争议与分歧意见,以及其各自的理由。
  第五部分:法理分析。这部分对第四部分提出的分歧意见进行了详细的理论探讨,首先探讨了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和暴力型敲诈勒索罪在犯罪手段、犯罪目的、犯罪客体等方面的区别。其次探讨了转化犯具有法定性,寻衅滋事罪不存在转化犯以及想象竞合犯、罪数的本质和构成要件等。第三,对实行过限进行了界定以及对行为人在寻衅滋事过程中致人死亡的行为是否属于实行过限进行了讨论。
  第六部分:综合前面几部分所述,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和分歧意见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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