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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得利返还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以郑阳春与容声分公司、容声公司纠纷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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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1

(一)案由与案情简介

1.案由

2.案情简介

(二)争议焦点与分歧意见

1.争议焦点

2.分歧意见

3.法院裁判立场

二、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

(一)不当得利之内涵界定与实体要件

1.内涵界定

2.实体要件

(二)证明责任的内涵、客体与适用前提

1.内涵界定

2.客体界析

3.适用前提

(三)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学说

1.待证事实分类说

2.规范说

3.危险领域说

4.概然性说

5.损害归属说

(四)我国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1.一般规则

2.特别规则

三、本案的分析与结论

(一)分歧意见的理论解读

(二)裁判结论的规则解读

四、本案的研究启示

(一)不当得利返还诉讼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立场

(二)不当得利的类别区分

1.给付型不当得利

2.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

(三)不当得利返还诉讼之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立体优化

1.给付型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分配

2.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分配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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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致他人受损的事实。依据其内涵,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获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在不当得利返还诉讼中,前三个构成要件处于真伪不明时,其证明责任由原告方承担,理论界与实务界均无异议,但“没有合法根据”这一要件处于真伪不明时,其证明责任又应由那一方当事人承担,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已久。本文通过案例的选择,以“没有合法根据”这一要件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为线索,通过分析我国证明责任分配制度,将“没有合法根据”这一要件置于现行证明责任分配制度下,并借鉴域外证明责任分配的诸多理论学说观点,以求促进我国不当得利返还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完善。
  本文正文部分分四个章节,全文共计两万余字。
  第一章是案件的基本情况。本章通过对不当得利案例的简介,分析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即不当得利之“没有合法根据”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关于此争议焦点,案件原被告双方处于不同的立场。而从最终判决结果可以看出,法院针对此争议焦点,所持观点是与原告一样的。那么法院的这一观点是否是正确的呢?关于不当得利之“没有合法根据”要件的证明责任究竟应如何分配呢?
  第二章是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分析不当得利返还诉讼的证明责任如何分配,必须以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依据。因而该章首先介绍了不当得利的内涵和实体要件。证明责任分配的前提与基础是证明责任,因而本章其次介绍了证明责任的内涵、客体与适用前提。再次,本章着重介绍了几种域外证明责任分配学说,以期能够从其中获得相关理论经验。最后,不当得利返还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应不应适用我国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呢?为此本章还介绍了我国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第三章是本案的分析与结论。通过第二章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本章首先对案例中原被告双方的分歧分别作了理论解析。其次,关于案例的争议焦点,应适用何种裁判规则判决该案?案例中法院所适用的裁判规则是否正确?本文通过第二章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针对该案件给出了自己的愚见。
  第四章是本案的研究启示。通过前三章的分析,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本文确立了基本立场。然而现今的不当得利纠纷越加纷繁复杂,再适用原有的裁判规则已不能完全解决此类纠纷。因而本文先将不当得利类别区分,再分别分析其证明责任应如何承担。通过对不当得利的类别区分,并借鉴域外相关证明责任分配学说经验,从而完善我国不当得利返还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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