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可能的创新
一、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征税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分类税制法律规定的缺陷
(二)分类税制的实践隐患
二、现行分类税制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分类税制缺陷产生的历史原因
(二)分类税制缺陷产生的现实原因
三、征税模式渐进式改革理据
(一)征税模式渐进式改革的内涵
(二)征税模式渐进式改革的理论溯源
(三)征税模式渐进式改革的目标效果
四、税法回应征税模式渐进式改革需具备的条件
(一)功能定位要明确
(二)税制结构重心要转换
(三)税收征管要优化
五、实现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渐进式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税制要素
(二)建立与征税模式渐进式改革相协调的税收征管监控体系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