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方法
二、庭审实质化的确立背景与制度内涵
(一)庭审实质化的提出
(二)庭审实质化的内涵及要求
三、庭审实质化改革对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影响与挑战
(一)庭审实质化要求处理好庭前与庭审的关系
1.适用庭前会议制度整理“争点”
2.适用庭前会议开示证据
3.建立侦审阻断机制
(二)庭审实质化要求证据审查方式的变革
1.严格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完善人证出庭作证机制
3.限制书面证言的运用
(三)庭审实质化要求庭审程序精细化且对抗性增强
1.示证、举证、质证、认证方式转变
2.刑事辩护运行机制强化
(四)庭审实质化的配套机制反而增加了公诉负担
四、公诉工作应对庭审实质化的策略改进建议
(一)做实庭前准备
1.强化对侦查机关的制约
2.健全庭前准备工作机制
3.强化庭前会议制度明确庭审“争点”与证据开示的功能
(二)强化证据审查亲历性
1.严格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重视人证出庭的准备
3.减少对书面证言的依赖
(三)提高出庭公诉能力
1.改善举证质证方式
2.加强控辩应对能力
3.完善询问规则,提高询问证人技巧
(四)完善分流、考核的配套机制
1.完善分流机制
2.更新考评机制
(五)提高公诉人能力水平
1.更新公诉理念
2.加强公诉培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