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由
(二)案情简介
(三)分歧意见
1. 润元公司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其他金融机构
2. 陆某的行为是属于民事欺诈行为还是骗取贷款犯罪行为
3. 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能否影响陆某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的承担
(四)争议焦点
1. 小额贷款公司能否定性为刑法意义上的其他金融机构
2.如何区分民事欺诈与骗取贷款犯罪行为
3.生效民事判决能否对行为人的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产生影响
二、争议焦点法理分析
(一)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属性的刑法界定
1.小额贷款公司行政法规性质的认定
2.小额贷款公司刑法性质的认定
(二)骗取贷款罪的认定
1.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分析
2.民事欺诈行为的认定
3.骗取贷款犯罪行为与民事欺诈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三)生效民事判决对行为人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的影响
1.犯罪构成的法定性
2.民事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竞合
三、本案定性分析
(一)润元公司在刑法上的性质分析
1.润元公司行政法规性质的认定:准金融机构
2.润元公司刑法性质的认定:其他金融机构
(二)陆某行为性质的分析
1.陆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陆某的行为符合骗取贷款罪的客观要件
3.陆某的行为已超出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
(三)生效民事判决对于陆某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的影响分析
1.犯罪构成由我国的刑事立法明确规定
2.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具有互补性
四、本案研究启示
(一)将小额贷款公司界定为其他金融机构的刑法意义
(二)骗取贷款罪的立法意义
(三)准确把握犯罪构成的刑法意义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