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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权威及其实践——内蒙古一个生态移民村的社区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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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绿色”权威的建构——生态移民政策的诞生

第三章“绿色”权威的地方实践——生态移民过程中的政府、市场与个人

第四章“绿色”在哪里?——生态移民的社区生活

第五章 讨论与反思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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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立足于内蒙古一个生态移民村的实地研究,试图通过对以“绿色”象征为标志的生态移民政策的诞生与实施的具体过程的分析来讨论现代化背景下国家与少数民族地方社区的互动关系。 作者认为应从三个角度认识“生态移民”:一、生态移民是在西部生态脆弱地区被广泛实践的一个公共政策;二、生态移民是一个由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推动的搬迁过程;三、生态移民是相关地区作为迁移主体的人群。本文正是通过对生态移民这三个层面的分析中来把握国家与地方社区的关系结构,以及这一关系结构在实践中的运作形态。 首先,生态移民政策作为话语事件,本身就蕴涵了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环境价值与发展利益等不同层面的关系结构的张力。“绿色”权威的诞生所体现的是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妥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协调,生态价值与发展利益的中和。 其次,生态移民的实施过程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龙头企业、蒙古族牧民、汉族农牧民等多元行动主体的互动过程。旗县、苏木乡级政府作为基层地方政府,处于国家与地方社区的连接点上,可以说它们是国家与地方社区关系的启动器。作者认为,在国家生态建设中的基层地方政府是一个集“代理型政权经营者”与“谋利型政权经营者”于一身的“双重”角色。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它承担国家生态治理的职责;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导者,在现有的财政体制下是一个有独立利益诉求的利益集团。由于生态保护与地方发展之间的内在冲突性,地方政府的角色冲突使它更多地倾向于维护自身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在国家利益与地方社区利益之间扮演一个边际性的角色。这可能导致国家的生态治理偏离了原有的环境保护的目标。“绿色”在地方实践中是一个被搁置的话题。 最后,作者认为对迁移主体的研究是认识“生态移民”的内部视角。参与移民的个体对生态移民工程的参与是基于实践理性和生存伦理。移民的生活是基于个体生命意义的连续过程,并不存在从“传统”到“现代”二元对立式的转变。民众对“绿色”价值的认同来源于国家权威的认同,并不是基于对生态保护本身的认同。而真正与生态和谐的“绿色”价值观和生存方式则蕴涵在被压抑的地方性知识当中。 作者指出,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已经深嵌于目前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关系与利益格局当中。现有的权力利益格局之下,生态保护的历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将生态价值纳入地方官员的行政测评与地方发展态势的评估是当务之急。我国自上而下的政府动员型环境政策也需要在反思中予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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