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第一章 公共利益界定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 否定派观点
第二节 肯定派观点
第三节 本文的观点
第二章 公共利益的实体界定
第一节 公共利益界定的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
二、比例原则
三、权力分立制衡原则
四、正当程序原则
第二节 公共利益界定的主体
一、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其评析
二、公共利益界定的主体
第三节 公共利益界定的模式
一、现有模式的介绍和评析
二、我国采取的模式及其评析
三、对我国界定模式的建议
第三章 公共利益的程序界定
第一节 公共利益界定的前置程序
一、确认申请的提起
二、听证会的举行
第二节 公共利益界定的监督程序
一、政府征收信息的公开
二、政府征收行为的监督
第三节 公共利益界定的救济程序
一、公共利益界定的行政救济
二、公共利益界定的司法救济
第四章 公共利益界定的新出路:非公益征收的分离
第一节 非公益征收的概述
一、非公益征收概念的厘清
二、非公益征收的类型及性质
第二节 非公益征收分离的意义
第三节 非公益征收的分离
一、非公益征收的确认
二、非公益征收的决定
三、非公益征收的补偿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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