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种不同光照制度在肉鸡生产上的应用

摘要

试验选用94只1 dAA肉仔鸡,随机分成对照、试验两组。每组各设5个重复。对照组施行连续光照(23L:1D),试验组先施行短光照,后逐渐增加光照时间。对照组、试验组除光照制度外,其余条件均一致。肉鸡在35 d、47 d进行屠宰试验。结果表明:试验组在日增重、平均日采食量、料重比方面与对照组差异不明显(P>O.05)。7~2ld、21~47 d试验组的腿肌率都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且21~47 d试验组试鸡腹脂重、腹脂比率均比对照组显著降低(P<O.05),各处理组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钙和血磷无差异(P>O.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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