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2年上海国际警察教育学术研讨会 >创建与完善教官制——实现公安师资队伍建设在制度层面的突破

创建与完善教官制——实现公安师资队伍建设在制度层面的突破

摘要

建设一支来自实战、专兼结合、能战会教的教官队伍,是公安人才培养实现之本、学校课程建设之源.教官制的主要做法和特点有:行业支持、待遇优厚、科学选拔、全面培养、柔性流动与资源共享等.实行教官制带来的效应包括:实现了师资队伍的转型,密切了校局之间的联系,做强了实战需要的专业,重构了能力本位的课程,搭建了联手联动的实训平台,培育了享誉公安的专家,等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