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造学术交流会议 >福建省镇(乡)村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设防目标探讨

福建省镇(乡)村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设防目标探讨

摘要

在遭受同等地震烈度破坏条件下,镇(乡)村人口伤亡、建筑倒塌的破坏程度均远高于城市.福建省属于东南沿海活跃地震带,省内许多镇(乡)村位于抗震设防烈度较高的区域上,部分房屋建造时未考虑地震影响或考虑不周,福建省的镇(乡)村已经建成大量的存在抗震缺陷的建筑.通过统计分析福建省地震速报记录,近十年来福建省陆域境内地震频发的县及县级市主要为古田县、漳平县、连城县、安溪县、永安市等。近震震级ML为4.0—4.9的共发生7次,其中2007年3月13日的顺昌地震的震级达到中震,但新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仍将顺昌县的抗震设防烈度定为6度以下,值得重视,在经济许可的条件下建议未设防地区参照南平市区的抗震设防参数进行抗震鉴定。本文针对福建省镇(乡)村的经济情况和既有建筑的主要类型特点,首次针对性的提出福建省镇(乡)村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设防目标,为鉴定机构提供参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