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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农村防雷现状与思考

摘要

近年来,雷电灾害己逐渐成为危害程度仅次于暴雨洪涝、气象地质灾害的第三大气象灾害.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有上千人因雷击伤亡,雷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甚至数百亿元,虽然雷灾在城市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农村更大,但是农村雷击灾害约占总数的3/4,特别是雷击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例,农村占80%以上.因此,规范农村防雷管理,加强农村防雷减灾工作,提高农民防雷安全意识,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刻不容缓.尤其是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加强农村防雷管理更是防雷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农民迷信思想严重和缺乏防雷意识和必要的防雷常识,防御能力低,不懂得自我保护.有些农民在大树下躲避雷雨,有些农民赤脚在雷雨天气行走,有些农民扛着长杆农具在雷雨天气下从事田间劳作,极易遭受雷击.其次与城市相比,大多数农村的经济实力较弱,为了节省资金,农村民房或小型私营企业均为自建房,没有经过正规设计和标准化施工,也没有经过技术评价和防雷安全检测.而且,农村防雷安全检查体系还不完善,直接导致了雷电隐患无法被及时发现和解除.据初步统计,安装不合格防雷装置及未安装防雷装置的建筑物约占90%.再其次随着农村农民群众生活提高,不少农民朋友在屋顶上安装金属水箱、太阳能热水器、架设电视接收天线及卫星接收天线等由于没有有效的防雷措施极易引雷入室造成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再则相关政策对农村地区防雷减灾的忽视是导致农村雷击灾害事故的外部原因.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地区防雷减灾的组织管理、公共服务提供能力、技术服务支撑能力等,直接影响到农村防雷减灾的成效.农村防雷安全未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也未将农村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估体系.防雷中心未对农村建房的防雷安全技术指导和竣工验收.3013年12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乡建设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从2014年7月1日实施的GB50952-2013《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为农村防雷减灾的管理提供了政策和技术的支撑.农村雷电防御工作既是重点,又是难点,其推进工作受思想观念、认识程度、经济状况等要素的制约,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逐步规范的过程.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应当高度关注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雷电防御安全管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范畴,才能有效地减轻或避免雷电灾害给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带来的危害.相信农村雷电防御安全工作只要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一定能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在防雷减灾的切身体验中也一定会更加重视农村科学防雷,落实防雷安全措施,从而进一步推进农村雷电防御工作,保障农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可以通过各种传煤,比如电视、广播、报刊以及手机短信等宣传防雷科普知识:也可以通过农村赶集发放防雷科普资料;还可派防雷科技人员到中、小学校以讲课的形式宣传防雷知识.可先在农村各乡镇建立雷电灾情信息员制度,信息员可由各乡镇安全工作人员兼任,由防雷中心定期培训,掌握些雷电防护的基本知识.信息员的任务就是在雷电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向防雷中心报告,以便防雷中心能及时派员调查,为掌握雷电灾害规律积累第一手资料;另外信息员平时可向村民宣传雷电防护科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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