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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法脱硫吸收塔管式除雾器结构改进及应用

摘要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一般要求脱硫吸收塔除雾器出口雾滴含量不超过40毫克/立方米,因此需对达不到此性能指标的吸收塔除雾器进行改造.对于采用2层屋脊式除雾器的脱硫吸收塔,改造方案为增加一层管式除雾器.通过后期实测数据证明,本方案是可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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