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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电学领域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审查

摘要

本文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立法宗旨和释义出发,讨论了不同历史阶段下“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在电学领域实用新型审查实务中的具体适用情形,并深入剖析了出现的原因,尤其是重点对当前审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证性分析和阐述,并运用个人审查经验对相关类型的申请如何撰写和答复给予意见和建议,第一,在申请文件中尽量记载模块硬件属性的内容,如:在附图中公开模块对应芯片的电路原理图、在说明书背景技术的引证文件中公开相应模块、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公开模块的物理硬件实施例等。第二,针对审查员的合理质疑,申请人应发挥举证责任,不能简单地陈述所述模块为公知常识或通过百度搜索可知模块为现有技术,应提交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如有公开日期的出版物)进行证明。第三,如果模块确实属于计算机程序构建的虚拟模块,则申请人应当尽量深度挖掘其对现有技术的贡献,并申请发明专利,以便获得稳定而又恰当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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