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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于4月2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摘要

4月19日,雄安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4月20日8时至2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要求,预警期间,制砖等建材行业(玻璃行业除外),铸造行业熔铸工序、所有行业喷涂工段(自动化汽车生产线除外)实施停产措施,大宗物料运输的重型柴油车最大限度停运。雄安新区三县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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