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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国土资源行政诉讼工作浅析——以北京市为例

摘要

2015年5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开始实施,新法将受案范围进一步拓宽,同时更加突出强调了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职责,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特别是行政诉讼工作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更大的考验和压力.本文旨在分析北京市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诉讼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行政败诉原因及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对国土资源行政诉讼工作的影响,最终提出行政诉讼工作的几点建议,指出《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关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关系法治国土建设。当前国家已步入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新常态,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处于改革内容逐步深化、管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关键时期,通过行政诉讼的监督、纠错和发现功能,能够有效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合理化,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立足实际,以贯彻《行政诉讼法》为契机,推进国土资源行政诉讼、依法行政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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