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人身保护令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人身保护令

摘要

我国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更好地落实该项法律授权,201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对具体程序规范予以明确细化.在此之前的几年中,检察机关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因处在探索阶段,多具有形式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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