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突破: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治原则嬗变

摘要

1993年3月29日——一个值得所有中国人铭记终身的日子,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高票通过第二次宪法修改,并向世人正式宣布: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计划到市场,从全面规制到有限介入,从行政主导到经济自由,我们经历的不仅仅是一次政府决策的转换,更是一次从思想到理念、从意识到行为、从传统文化到现代文明的全面革新;在这场社会转型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市场运行规则的科学化与有序化,更是政府行为方式的理性化与法治化。市场经济基于契约、崇尚自由、依赖规则,其本质地要求作为政府权力行使之基本准则的行政法治原则亦须突破原有严格规则范畴,增添人权、平等、诚信色彩,成功实现从“国家行政”到“社会行政”、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的变迁与演化。本文介绍了中国行政法治原则嬗变背景和轨迹,解读行政法治原则嬗变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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