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年会 >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完善我国的环境立法

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完善我国的环境立法

摘要

我国现行的环境立法存在着诸多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内容和环节,应将生态本位的现代环境理念渗透到立法过程中,从确立生态文明的宪法地位、赋予《环境保护法》基本法性质等几个方面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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