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分析了澳大利亚铁路民营化背景、实施路径及民营化后的管制框架并以此为案例重点研究社会权力结构与铁路治理之间的关系。1997年,澳大利亚将联邦铁路公司Australian National (AN)分拆出售,拉开了铁路民营化的序幕。十年来,澳大利亚铁路客货运领域进行了形式丰富的民营化实践,但与电信等部门相比,铁路民营化的范围和力度更为缓和。政府逐步意识到铁路资本投入及运营风险过多地转向私人部门并不能有效解决铁路问题,政府在铁路可持续发展中仍然承担着重要义务。因此,澳大利亚铁路民营化后其治理突出体现了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的竞争与合作。西方国家比较均衡的社会权力结构是这一治理模式形成的基础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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