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反腐败法制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 >新加坡肃贪的法制分析——兼论台湾地区肃贪法制改革的问题

新加坡肃贪的法制分析——兼论台湾地区肃贪法制改革的问题

摘要

本文是以新加坡的廉政法制为探讨中心,详细分析其1960年公布的贪污防治法以及1988年所公布的贪污所得没收法,并对执行此两个法律的专职机关——新加坡防贪调查局的运作,也深入地探讨.新加坡的防贪之所以获得最高的成就,主要基于领导阶层的以身作则,以及绝不护短.防贪法律也赋予调查局极有效的权责,而该局也雷厉风行.特别是对于公务员有交代财产来源的义务,也使得新加坡的公务员不会心存侥幸而贪污.本文也附带讨论台湾地区曾经尝试仿效新加坡成立肃贪制度的过程,但未能成功的理由.可作为肃贪比较制度的参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