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申报制

摘要

公司社会责任在我国台湾地区仍没有清楚的轮廓,金融主管机关在2008年12月方透过法令的修正,开始鼓励公开发行公司披露其社会责任行动。本文参考国际社会责任制度的发展,建议要在台湾地区实践公司治理责任,必须让公司对外公开社会责任信息,此透过四个阶段达成。第一阶段是半强制的无审计申报,第二阶段是半强制的有审计申报,第三阶段是强制的有审计申报,第四个阶段是申报内容课以《证券交易法》的刑事与行政罚责任。本文认为透过行政指导,第一、二阶段可顺利达成;至于第三、四阶段,除社会文化应予提升之外,还有赖国际社会对社会责任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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