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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玻璃熔窑设计的基本规定(初稿)

摘要

玻璃熔窑是玻璃工厂中最重要和投资最大的设备。为了确保熔窑设计质量,避免因设计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制定本规定。rn 新建或改扩建的玻璃熔窑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或设计后的审核。窑炉设计中对工艺、土建、风、水、电、仪表控制等专业的具体要求必须与熔窑设计图纸一同存档备案,以作为今后各阶段检查的依据。rn 玻璃熔窑的设计,除应按本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n 本规定可作为玻璃熔窑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生产运行直至事故分析各个阶段检查的依据。rn 玻璃熔窑使用的能源应根据国家能源政策,燃料成本,控制、使用、购入的难易程度以及环保规定等条件进行选择。鼓励使用含低硫的优质燃料,从源头削减污染。rn 以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玻璃熔窑,宜用少量的燃料油、天然气、城市煤气或电作为辅助能源,供熔窑作业部或分配料道单独加热用,但其用量按热量计算不宜超过全窑能耗的5%。rn 严格限制用发生炉冷、热煤气和水煤气作为作业部或分配料道的加热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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