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业可分性与模块化的支配性企业及其技术创新模式研究

摘要

从中观层分析,产业链有产业“龙头”、产业“七寸”和产业“配套”三个环节,与此相应,形成了“龙头企业”、“核心企业”与“关联企业”三类企业,生成了“需求拉动”、“创新驱动”和“传导”三大功能,派生出了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创新三类创新。从产业链及产业可分性与模块化的角度看,支配性企业可分成四种类型:“市场或品牌支配性企业”即“龙头企业”;“创新或标准支配性企业”即“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合一的企业;包含产业链三大环节、集“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于一体的企业。基于支配性企业的四种类型,其技术创新模式也有四种组合模式:基于“龙头企业”类型的“集成创新”模式;基于“核心企业”类型的“原始创新”模式;基于“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合一的“集成创新”与“原始创新”并举模式;基于全产业链的集“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和“引进创新”于一体的复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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