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两权”适度分离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摘要

诉讼职权和监督职权之间既有联系,亦有区别,在坚持检察机关统一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大前提之下,实现诉讼职权和监督职权的适度分离,有利于强化诉讼监督和内部监督,有利于遵循诉讼和监督各自的规律,有利于实现诉讼和监督的专业化。此外,从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看,“两权”的适度分离也具有现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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