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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诉讼监督作难点及外部工作机制的完善

摘要

作为宪法赋予法律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是其重要的监督权之一.民行诉讼监督的基本功能是代表国家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正当性、公正性、秩序性、廉洁性进行法律评判,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检察院在行使民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在维护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只有正确处理检察院工作的外部关系,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实现监督职能,并提出建立提前介入诉讼程序工作机制,建立外部多渠道宣传机制,建立专家指导机制,加强检法沟通,制定监督工作意见,检法建立针对执行案件的协同工作组,建立监督信息预警社会问题的工作机制,建立无缝对接协作息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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