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制度
刑罚执行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14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7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48594篇;相关期刊76种,包括法律与生活、人民检察、中国司法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首届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刑罚执行制度的相关文献由151位作者贡献,包括姜爱东、董贵、师原洋等。
刑罚执行制度—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8594篇
占比:99.71%
总计:48734篇
刑罚执行制度
-研究学者
- 姜爱东
- 董贵
- 师原洋
- 李冰
- 王吉霞
- 苏世利
- Wang Min
- Xie Juan
- 万红
- 于蕾
- 付康
- 但未丽
- 何其伟
- 何翔
- 倪泽仁
- 关宁
- 冉孟辉
- 刘强
- 刘箭
- 叶良芳
- 司绍寒
- 吴爱英
- 吴裕飞
- 吴轶男
- 周国强
- 姚子钦
- 姜愛東
- 孙亚非
- 孙卫红
- 孙秋雨
- 尹笔锋
- 岳桂军
- 康均心
- 延永生
- 张健
- 张庆宁
- 张承娟
- 张昱
- 张福森
- 张绍彦
- 张维炜
- 张苏军
- 张静
- 彭兵
- 徐逸仁
- 戴艳玲
- 方文军
- 春华
- 曾泽民
- 本刊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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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减刑、假释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减刑、假释案件由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理裁定,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监督。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现就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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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前红;
陈云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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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自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以来,查处了一些有关监狱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笔者认为,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良好效果,有必要强化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撤销制度(下称“减刑撤销制度”)中的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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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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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的“终身监禁”,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判处死缓同时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死缓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学界对“终身监禁”的性质定位见仁见智,但都界定不够准确.从刑法的量刑根据、刑罚规范结构表现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来看,“终身监禁”属于量刑制度;从刑种法定、“终身监禁”的立法目的和“终身监禁”与“死缓限制减刑”的相似性来看,“终身监禁”属于刑罚执行制度.因此,“终身监禁”兼具量刑制度和刑罚执行制度之法律性质,是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对部分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所预设的一种死缓之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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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豫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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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五、新时代全面深化监狱改革的新思考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问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历史不能割断,历史不能忘却。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今后的监狱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40年的经验和教训,也将为今后的监狱工作提供重要的借鉴。虽然我们已经走过万水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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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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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特殊预防是刑罚的重要目的之一.在风险社会中,它所蕴含的刑罚个别化、刑罚人道主义以及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的价值取向正在愈发显著.而社区矫正制度旨在依法在社区中监管、改造和帮扶犯罪人,是一种充分贯彻特殊预防理念的非监禁刑执行制度.按我国刑法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于缓刑犯、假释犯、管制犯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犯.其作用既包括社会层面上的合理配置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以及直观宣传法治,也包括个人层面的充分保障人权、实现刑罚人道主义、避免监狱的负面影响以及积极补偿被害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应始终贯彻特殊预防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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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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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全党的奋斗目标。刚刚结束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要求,包括监狱、社区矫正、戒毒在内的整个司法行政工作要从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推动各项工作由低水平向高质量发展、飞跃。这是自2017年5月部党组提出监狱工作治本安全观之后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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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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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芬兰刑罚执行体制 芬兰司法部刑罚执行局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国刑罚执行工作的最高机关,执行司法部制定的刑事政策,管理全国26家监狱和24家社区矫正办公室开展刑罚执行工作。根据人口和地域分布,芬兰将全国划分为3个刑罚执行区域:南部刑罚执行区、西部刑罚执行区及东北刑罚执行区,3个刑罚执行区的中心分别位于赫尔辛基、坦佩雷和库奥皮奥市,执行区内的行政管理事务集中在中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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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宁
- 《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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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活动实施监督,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体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刑罚变更执行事前监督的职责,给监所检察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本文从新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减刑假释检察监督工作的影响展开研究,探索建立对减刑假释的同步检察监督机制,以期促进刑罚变更执行活动依法进行,从而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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