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益阳、娄底等地区2001年7月~2006年7月前后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4起,共死亡6人,其中3起(死5人).事故引发原因是:氧气瓶内进入油脂,在充装、日晒、搬运(震动),由于温升,油脂的汽化及其他能量引发爆炸.几起事故发生后,笔者均应邀去事故现场参与调查分析,特别是查找油脂来源,但无结果.2007年5月,笔者参加《湖南省特种设备资质评审组》对益阳等地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资质进行取证(换证)审查时,收集到两起特别“事件”资料,一起是氧气瓶内有人有意注入油脂;另一起是氧气瓶内注入一定油脂的同时,还塞进导火索等引爆危险物的惊人事例.显然,这导火索、油脂不是无意识弄进瓶内的,联想2006年2月及其前后益阳、娄底的几次氧气瓶爆炸事故,虽不能肯定是人为的有意破坏,但所反映的2006年这两起发生在桃江、宁乡的氧气瓶进入导火索、油脂,怀疑是有人为了某种目的,在氧气瓶内注入油脂,塞进导火索,企图制造人为的破坏事故是无疑的,这是当前气体生产充装单位过多,特别是小型生产充装单位“供过于求”;“瓶装气体”供销商云集,无序地竞争气体市场而产生的“气瓶安全管理的新情况、新动向”.为了避免爆炸事故再次发生,防止人为破坏,笔者提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