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
保密法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1年内共计701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法律、信息与知识传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99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4064篇;相关期刊253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保密工作、瞭望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二十四届全国信息保密学术会议(IS2014)、2009年行政法年会等;保密法的相关文献由552位作者贡献,包括吴瑞、李杰、本刊记者等。
保密法
-研究学者
- 吴瑞
- 李杰
- 本刊记者
- 樊光湘
- 吴晓鲁
- 姚斌
- 庞世之
- 陈云涛
- 齐建明
- 于霞
- 刘羽飞
- 姚非
- 孔令钰
- 孙宝云
- 孙战国
- 孙琦
- 宋建军
- 杜德荣
- 柳琰
- 秦旭东
- 罗志伦
- 任莹瑛
- 冯一凡
- 刘进
- 别惠平
- 吴同
- 夏帆
- 安尔华
- 巨天余
- 席锋宇
- 张忠
- 张敬博
- 张群
- 张群1
- 徐爱清
- 徐琛
- 徐金春
- 景凤启
- 李伟国
- 李倩
- 杨乐
- 段俊章
- 段瑞峰
- 毛磊
- 沈福俊
- 满宁
- 王婉
- 王毅
- 王蜀秋
- 王鸿杰
-
-
刘浪
-
-
摘要:
所里收到上级单位转发的一个市保密局的文件,大意是说为了落实保密法宣贯工作,要求全市涉密单位一定要建设独立的保密室,设立专职保密员。年底还要将保密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分数不达标的单位直接影响到绩效工资。
-
-
刘莹;
尤信群
-
-
摘要:
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截止到2020年,一大批秘密级国家秘密已经到了解密时间。如何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是保密工作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也是降解密工作的一个难题。
-
-
刘炜根
-
-
摘要:
2020年是"七五"保密法宣传教育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保密法修订实施10周年。为不断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江西省国家保密局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社,以"保密从我做起,助推国家秘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省百万网民学保密法专场竞赛活动。
-
-
加菲
-
-
摘要:
"‘8月12日的审判,’福吉声如洪钟地说,珀西忙不迭地开始做记录,‘审理家住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四号的哈利·詹姆·波特违反《对未成年巫师加以合理约束法》和《国际保密法》一案。审问者:魔法部部长康奈利·奥斯瓦尔德·福吉;魔法法律执行司司长阿米莉亚·苏珊·博恩斯……’"读到这里,小哈迷们一定都猜到了吧!《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描写了一段哈利到魔法部受审的过程。
-
-
-
-
摘要:
《煤炭科技》杂志是我国煤炭系统科技期刊之一,以刊登发表煤炭行业先进实用技术为主。欢迎煤炭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提供有关煤炭行业采掘、机电、建井、选煤、通风安全、环境保护、科学管理等方面的论文。对国家基金项目,获部、省、市科技进步奖项目,专利等项目整理的论文优先发表。来稿要求如下:1文稿(1)论文要求文稿要主题突出,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文稿应认真执行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计量法和著作权法。篇幅一般不超过6000字(3版面,包括图、表和摘要)。
-
-
姚斌
-
-
摘要:
《政务处分法》与《保密法》位阶相同、制度关联。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建议权属于处分权的一部分。通过体系解释技术解决《政务处分法》与《保密法》的逻辑一致性,有助于完善处分建议权。在法法衔接的语境下,保密问责的处分对象从"两类人员"变为"六类人员",处分情形从"二分论"变为"二元二分论",处分规则从"各主体各规则"变为"全主体同规则"。对特殊主体的保密违法违纪行为需作特殊处理:对已经退休的或者流动到体制外的离职公职人员不再给予处分,对仍在体制内的离职公职人员应给予处分,对事业单位非公职人员宜比照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对国有企业非公职人员可以追究党纪处分或者依照内部规定处理。
-
-
徐爱清
-
-
摘要:
先秦:最早的保密法早在夏商时期,我国就有了保密管理人员“秘祝”。“秘”即“秘”,《说文解字》将其解释为“神秘”。而《周礼·士师》中提及执法机关的“掌士之八成”,排第一的就是“邦沟”,又曰“邦谍”。东汉经学家郑众(?-83)解释说:“沟读如‘酌酒尊中’之酌,国沟者,斟约盗取国家密事,若今时刺探尚书事。”
-
-
-
-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
-
袁名班;
王广辉
-
-
摘要: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国家秘密保护工作产生了一些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涉及保密制度的法律法规,在一些方面限制了政府的信息公开.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信息公开和国家秘密保护工作失衡的局面.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的矛盾,需要从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和完善《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相关规定两个方面着手,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健全国家秘密保护制度,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
-
徐爱清
-
-
摘要:
先秦:最早的保密法早在夏商时期,我国就有了保密管理人员“祕祝”。“祕”即“秘”,《说文解字》将其解释为“神祕”。而《周礼•士师》中提及执法机关的“掌士之八成”,排第一的就是“邦汽I”,又曰“邦谍”。东汉经学家郑众(?-83)解释说:“沟读如''酌酒尊中之酌,国洵者,斟洵盗取国家密事,若今时刺探尚书事。”也就是说,这部分法律规定是有关防窃密与反泄密的,堪称是有记载的最早的保密法律法规条文。
-
-
-
姚宏林;
王宇;
吴忠望
- 《第二十四届全国信息保密学术会议(IS2014)》
| 2014年
-
摘要:
在落实保密法的实践过程中,依照涉密岗位划分涉密人员等级并采取配套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保密工作已取得有益的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同一等级涉密人员在岗接触涉密事项的涉密等级、涉密程度、涉密数量、涉密时效等存在较大差异,科学细化涉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缺乏量化依据.本文基于区间值模糊集合基本理论首次提出涉密人员等级度和涉密人员涉密隶属度两个基本概念对涉密人员等级划分进行定量分析,并基于近似推理判定方法将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对如何定量分析保密工作,提高保密管理的科学性进行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