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1年内共计21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信息与知识传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15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4301篇;相关期刊102种,包括保密工作、办公室业务、秘书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7年烟台公路学会烟台公路建设与管理研讨会等;保密期限的相关文献由165位作者贡献,包括樊光湘、陈云涛、齐建明等。
保密期限
-研究学者
- 樊光湘
- 陈云涛
- 齐建明
- 吴瑞
- 刘羽飞
- 吴德海
- 安尔华
- 庞世之
- 张子海
- 张宵宇
- 张慕娜
- 张琳
- 李秋毅
- 田航远
- 艾思
- 一凡
- 万宏伟
- 于妍
- 任德琦
- 任莹瑛
- 何永忠
- 傅京
- 傅国
- 兰艳
- 冯小林
- 刘丹
- 刘丽华
- 刘争键
- 刘俊英
- 刘宁娃
- 刘延东
- 刘彩丽
- 刘晓
- 刘玉梅
- 刘芬
- 刘莹
- 刘霞
- 卢宏
- 后志明
- 吕青
- 吕静
- 吴冀湘
- 周黎
- 夏忠刚
- 姜文军
- 孔令钰
- 孔维耘
- 孙伟
- 孙多勇
- 孙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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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莹;
尤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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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截止到2020年,一大批秘密级国家秘密已经到了解密时间。如何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是保密工作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也是降解密工作的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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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云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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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在确立了保密制度的同时,也确立了解密制度,使得国家秘密不再是一经确定,永不变更。正确地执行解密制度,能有效地降低保密成本,信息资源的利用也会变得更为合理和便捷。此外,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国际舞台与市场上争取话语权,提升政府公信力、企业知名度等,目前政府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保守国家秘密之余,其对外宣传的需求也在逐年攀升,而且非常注重时效性,能够准确、快速地开展解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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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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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解密工作是定密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国家秘密实施有效管控和合理利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定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保密管理能力、适应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要求,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5月,根据''十三五''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部署,国家保密局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为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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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判断题1就确定某一行业、领域的保密事项范围,甲乙二人发生争论。甲认为,保密事项范围定得越宽,密级越高,越有利于国家秘密的安全。乙认为,保密事项范围定得越窄,密级越高,越有利于国家秘密的安全。二人的观点都不对。()2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以汇编文件中的最低密级和最短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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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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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密事项范围对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都作出了规定,为机关单位定密提供了具体依据。但实践中还存在需要具体化和加以解释、指导的问题。制定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细目)的原则要求保密事项范围立足行业、领域制定,在过去定密实践的基础上归纳、提炼国家秘密事项特点,并前瞻性地对有关事项定密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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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密法实施条例对定密责任人的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内容一是"审核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这一职责要求定密责任人对承办人拟定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所依据的保密事项范围规定是否正确、定密是否准确、做出的国家秘密标志是否规范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标注规范的,予以批准,并在其载体上签署批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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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密事项范围保密事项范围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是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保密法相关规定,分别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对各行业、各领域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作出的具体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是中央有关机关依据保密法律法规,结合保密工作实际,将某一行业或领域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具体化,明确某一行业或领域国家秘密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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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定密程序.是指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的步骤.顺序和时间。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第一,定密程序启动于“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是指国家秘密形成的时间,如涉密数据形成时.涉密文件起草时。第二,承办人提出定密意见。承办人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采用"对号入座"的方法.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呈报本机关.本单位定密责任人审核.对于"无号可对"的事项.机关单位认为确实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可按照不明确事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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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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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定密时明确国家秘密的密点,是做好保密管理的迫切需要。一般而言,确定了一项国家秘密就是确定了一个具体的保密工作对象,明确了一种具体的保密管理方式和工作要求。目前我国的保密管理制度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实现了定密与保密的衔接,即某一事项一旦定密,就必须根据其确定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等级的保密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