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
网络版权的相关文献在1999年到2022年内共计43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信息与知识传播、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20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326661篇;相关期刊259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法制与社会、中国版权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深化改革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论坛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第四届数字时代出版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国际学术研讨会、2012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与产业发展”国际研讨会等;网络版权的相关文献由418位作者贡献,包括吴晓明、唐晖、慈松等。
网络版权—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26661篇
占比:99.87%
总计:327088篇
网络版权
-研究学者
- 吴晓明
- 唐晖
- 慈松
- 曲本科
- 牛温佳
- 童恩栋
- 苗光胜
- 谭红艳
- 乔生
- 吕长军
- 杨小兰
- 丛立先
- 习春光
- 于国富
- 何婷婷
- 刘宁
- 刘靖
- 吕炳斌
- 吴文琪
- 吴海博
- 姚保安
- 孙阳
- 孙驰远
- 安亚男
- 师艳娇
- 张凤达
- 张婷
- 张洪波
- 张璐
- 徐占五
- 方玉娇
- 曾磊
- 李军
- 李支
- 李胜
- 杨扬
- 杨栓保
- 王杰
- 罗邱兰
- 肖尤丹
- 苏江丽
- 谢慧
- 赵福军
- 赵豪
- 陆高峰
- 马华
- 马晨光
- Cornel
- Zhang Hongrui
- b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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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
叶宇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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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避风港原则”作为我国法律移植产生的一项规制网络版权侵权的重要原则,其历经立法的革新与发展,最终在我国《民法典》网络侵权条款中得到进一步完善。但“避风港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为此,一方面应当考虑优化“避风港原则”的适用规则:合理解释“应当知道”的判定标准、明确合格通知书的认定标准、完善错误与恶意通知的救济机制;另一方面“避风港原则”针对反复侵权行为的适用存在失灵,单纯依靠完善“通知-删除”规则不能从根本上消弭网络版权侵权问题,建议引入屏蔽网络禁令制度。双管齐下,共同应对日益肆虐的网络版权侵权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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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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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的实施对《著作权法》产生了重要影响,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全面更新了侵权损害赔偿规则,意在加强版权保护,提升司法效率。但是,网络图片版权维权乱象可能致使法定赔偿制度发生价值偏离。法定赔偿金下限将激励投机性诉讼牟利,助长“以诉代销”风气。而法定赔偿金上限大幅提升,将加剧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供给竞争。本文认为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明晰权利使用费计算方法,将版权登记作为法定赔偿适用条件,并且设置酌定赔偿标准,以指导网络图片侵权案件的审理工作,让法定赔偿制度回归应然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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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新颖;
刘亚云;
曹冰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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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采用文献资料法、ASMI四步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我国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进行探究。研究发现,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困境主要表现为体育赛事网络盗播侵权行为泛滥、体育赛事网络侵权维权艰难以及社会各界网络版权保护意识薄弱。将区块链技术特点和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痛点相匹配,进一步探析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我国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的可行性。研究认为,区块链的技术运用于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去信任机制,维护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交易安全;分布式账本技术,打击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侵权盗版;全程追踪溯源,解决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侵权举证难题;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培养社会各界版权保护意识。基于此,提出区块链技术适用于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的思考与建议完善区块链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区块链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区块链复合型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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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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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数字技术的发展为网络作品开拓了新的传播方式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增加了网络版权被侵权的风险。目前,网络作品确权和传播主要依靠中心化机构提供平台和信任担保,这种集中运作的模式易导致登记效力不足、数据垄断、信息泄露等诸多问题。面对实践困境,在版权登记传播中引入区块链技术,利用其不可篡改性保证登记证明效力,发挥其分布式集体维护的优势,维护安全和管理秩序,智能合约则致力于规范版权交易活动,从底层技术出发全面革新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应用中也存在"原创性"识别不足等问题,因此,必须配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规范其准入机制,以更好地实现网络版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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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
刘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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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我国互联网发展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新形态,然而相关法律规则整体滞后于互联网的发展速度。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不断冲击和调整既有的法律规则,但是未能提供有效解决根源性问题的法规范基础。《民法典》的颁布,使得“通知—删除”规则得到进一步细化。此规则在现阶段不应当因过时而被摒弃,而是应当在法适用层面作出针对性回应。版权过滤技术或许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尚需谨慎考量其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发展规律之间的匹配性。数字时代的快速发展为新行政法提供了机遇与挑战,网络版权治理的行政法规制应当建立新的法规范体系。从行政法制度本身予以回应,应当强化版权保护意识,遵守行政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严格界定平台责任。重新界定网络平台的法律地位,设定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版权保护责任。以平台版权多元治理为目标导向,加强多方法律主体间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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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钢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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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技术迭代升级推动“通知—删除”向算法“通知—删除”、算法自动过滤演变,算法成为网络版权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相比人工解决网络盗版问题,算法治理高效便捷,但存在技术不足、算法滥用与算法偏见、缺乏法律规制等问题。面对算法治理的发展困境,可以通过技术优化,平衡版权人、网络服务商与网络用户的权利义务,引入政府部门监管网络版权算法治理等措施,从而规范网络版权的算法治理,释放技术红利,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版权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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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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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影是建立在众多作者专业分工和集体合作的基础上生成的版权作品,强调电影网络版权保护是推动我国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转变的关键所在。保护电影网络版权可充分发挥区块链的技术优势,利用分布式共识机制完成版权登记和流转存证、利用哈希值作为电影的数字“指纹”完成版权验证工作、利用智能合约实现版权的自主交易,以此破解传统电影网络版权保护领域中确权难、取证难、维权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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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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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通知—删除”机制中的关键要素,侵权投诉通知在网络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民法典》第1195条对网络侵权中通知的要求仍较为原则性,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侵权投诉通知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我国网络版权侵权语境下,对合格通知的判断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此外,对通知合格性的判断还应当结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并立足于著作权人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利益平衡。在具体个案审理过程中,应当从通知主体适格性、通知形式适格性及通知内容适格性等方面出发进行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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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岩;
郭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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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新媒介生态下文化生产的日益繁荣,公众网络版权的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但维权过程中始终难以突破确权环节缺少信任机制、取证环节可靠性难以保障、维权效果与成本“倒挂”的三大痛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为我国版权维权提供了新的可行性方案。本文以我国网络版权维权的现实问题为导向,依托区块链技术的技术特性,从作品确权流程、侵权取证支持和赔偿数额判定三方面探讨区块链技术在网络版权维权领域的具体应用,并对目前应用层面面临的技术、观念和行业挑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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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友;
王智敏
- 《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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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版权侵权成为了版权侵权的“重灾区”。同时,由于网络版权侵权证据一般情况下属于电子数据,而基于电子数据易灭失、易篡改的特性,不仅导致了版权人如果未及时对网络版权侵权证据留存,则日后很难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更导致了以一般方式留存的网络版权侵权证据的真实性常遭到强烈质疑的问题。面对网络技术的挑战,律师在办理网络版权维权业务中,普遍使用了证据公证保全手段。但从司法判例来看,并非证据一经公证保全便可以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公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往往也成为了庭审辩论的焦点。鉴于上述情况,笔者以实证分析的方式,分别从证据公证保全在网络版权纠纷中被普遍运用的原因、网络版权侵权证据公证保全的要点、证据公证保全存在瑕疵时的应对措施、网络版权侵权证据公证保全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等几个方面,对律师在办理网络版权维权业务中证据公证保全的运用进行了全面论述,同时,欲借此文为律师办理网络版权业务予以实践性的启示,为我国法治建设献上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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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霞
-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9年会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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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理使用制度本是版权法中利益平衡的主要制度安排,但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版权法原有的平衡机制被打破,合理使用制度受到严峻挑战,为更好地平衡网络环境下版权人和公众的利益,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时,应将“合理使用”制度由现行的“规则主义”立法模式,变为“混合主义”立法模式;同时根据我国国情适当扩大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范围;并对版权人享有的“技术措施权”进行严格规制,以防止其滥用“技术措施”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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