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合作
环境合作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190篇,主要集中在社会与环境、环境保护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5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132367篇;相关期刊128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东南亚纵横、华人世界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2001年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基地会议等;环境合作的相关文献由195位作者贡献,包括张海滨、佘群芝、景跃军等。
环境合作—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32367篇
占比:99.86%
总计:132556篇
环境合作
-研究学者
- 张海滨
- 佘群芝
- 景跃军
- 李明全
- 李霞
- 王奇
- 王玉明
- 董立延
- 钟卫红
- 陈英姿
- FanGenyao
- JiangLF
- Stan
- 丁士能
- 丁安平
- 严雪1
- 于宏源
- 人民
- 付军
- 何纯
- 余俊
- 余振
- 佟新华
- 元东郁
- 冯凯1
- 冯坚
- 冯春艳
- 刁巍杨
- 刘亚明
- 刘卫
- 刘婷
- 刘婷1
- 刘学敏
- 刘宁
- 刘寅
- 刘昌黎
- 刘晶晶
- 刘杨
- 刘永丰
- 刘舫
- 刘艳1
- 刘贺青
- 叶蕾
- 吴华峰
- 吴晓春
- 吴莹
- 周国梅
- 周永生
- 周琳1
- 姜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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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生;
安达;
裴莹莹;
柴发合;
胡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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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韩两国乃至整个东北亚都面临空气质量改善的紧迫需求和挑战,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交流合作成为国际社会环境合作的热点议题.为共同应对雾霾挑战,2019年以来,中韩两国通过密切交流合作,探索形成了一套以合作机制创新、共同平台建设、旗舰项目打造、互助联合研究等为主体的务实高效的合作范式,打破了双方在组织、地域、学科、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五大壁垒”,实现了政策、技术、数据、信息、成果等共享,助力了两国空气质量改善,也推动了东北亚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改善,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区域层面的实践提供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宝贵经验.本文在分析阐释2015—2019年中韩两国空气质量改善的紧迫需求和挑战的基础上,全面总结2019—2021年中韩大气领域合作进展和成果,以及合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可复制性的合作范式,阐明双方在提升两国大气污染治理能力、助力空气质量改善、切实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实现增信释疑、支撑多边环境外交等方面的合作成效,并基于东北亚大气环境治理需求和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加强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展望和建议,建议未来两国应持续打造和推广中韩大气领域双边合作范式,积极推动建立“中韩+”环境合作新格局,为东北亚乃至全球大气环境治理贡献中韩智慧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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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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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去几十年来,东北亚地区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环境问题。为了共同应对这些问题,中日韩三国不断强化环境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21年12月,三国又召开了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为下一阶段中日韩环境合作描绘了新的实施蓝图。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媒体报道和学者研究对中日韩环境合作问题进行分析,表明当前中日韩环境合作的具体路径是多元、多层的,且朝着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尽管面临着来自美国因素的消极影响、中日韩关系不确定性以及日本福岛核废水的强排问题所带来的挑战,三方合作还是前景可期。笔者还就未来如何加强中日韩环境合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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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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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依赖各国联合行动,但国际环境合作缺少强有力的中央权威,各国合作态度不一且面临诸多问题.国际环境议题需要通过知识和利益双因素综合分析合作空间,运用议题的知识确定性与各国的国家利益搭建分析框架,并以此框架分析气候变暖案例难以达成合作的原因,以及臭氧层空洞和地中海污染两个案例如何依靠不同路径达成合作.这3个案例的比较表明:议题的知识确定性与国家利益的动态变化共同影响国际环境合作的空间.在合作前期,较弱的知识确定性作用有限,国家合作行为主要取决于国家利益的考量;在合作中后期,逐渐明朗的知识确定性通过国际倡议压力和国内民意压力督促国家履责的作用日益明显,环境合作中资金技术机制的完善以及新技术收益和治理收益的显现,环境合作较易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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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睿;
贾俊婷;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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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跨区域传播的性质,国家通过《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提出以城市群为地理空间尺度在区域层面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在此背景下,科学评价城市群环境合作效果,并考察合作效果的影响因素,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组织间活动强度衡量城市群内府际环境合作效果,并结合协作治理理论提炼五项环境合作的影响因素,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对13个案例进行分析,以探求影响环境合作效果的必要条件及组合情况.研究发现,城市群内府际横向协调和地方政府领导力是构成高强度环境合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纵向干预、环境治理能力差异和环境状况差异可视为充分条件.两种因素组合情况可以带来较好的环境合作效果:一是具备横向协调、领导力和水平相当的环境治理能力;二是具备横向协调、领导力,然而环境状况差异较大且不存在纵向干预.四种因素组合情况可以导致薄弱的环境合作.与以往区域环境治理研究结论不同的是,本研究发现中央政府部门的纵向干预对促进城市间持续的环境合作作用有限,反而是城市间自觉的组织协调和领导人沟通构成了环境合作的必要条件.这意味着,想要达到较好的环境合作效果,国家纵向干预措施的使用应视城市群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已有较高水平横向协调和领导力的城市群,国家不宜使用纵向干预措施.对于缺乏横向协调和领导力的城市群,国家应在合作初期使用纵向干预措施,目的在于培养府际信任,创建城市间合作基础和协商规则,一旦城市学习掌握了合作策略,纵向干预措施应撤销,目的在于培养城市间自觉的、长期的、可持续的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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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源送1;
郭栋1;
冯凯1;
李涛1;
严雪1;
祁欣1;
刘婷1;
汪新槐1;
孙连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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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之际,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科学院-发展中国家科学院水与环境卓越中心、一带一路环境科技与产业联盟、村镇环境科技产业联盟承办的“一带一路”水与环境合作研讨会于2019年1月4日在京召开。中国科学院院内外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一带一路”水与环境相关水务企业的代表共计17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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