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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

新公司法的相关文献在2005年到2022年内共计44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40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1565篇;相关期刊236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商情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2006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首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等;新公司法的相关文献由455位作者贡献,包括刘俊海、梁春娥、宋海泉等。

新公司法—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40 占比:21.87%

会议论文>

论文:7 占比:0.35%

专利文献>

论文:1565 占比:77.78%

总计:2012篇

新公司法—发文趋势图

新公司法

-研究学者

  • 刘俊海
  • 梁春娥
  • 宋海泉
  • 张景霞
  • 张烨
  • 张鹏
  • 李靖宇
  • 胡枚玲
  • 蔡先红
  • 于宝山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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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谭雅馨
    • 摘要: 新《公司法》在结合现代企业发展需要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司治理手段,兼顾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健全了股东保护机制,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分析新《公司法》的立法背景及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探讨新《公司法》对完善公司治理的作用。
    • 丁莉
    • 摘要: 为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好发展,我国基于发展现状推出了公司法,旨在规范各个公司的行为,为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同时稳定经济秩序。而新公司法出台以后,对利润分配制度以及公司的会计核算模式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必须进行详细研究,找出关键信息、准确把握其内容上的变化,并对照公司的发展实际来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抓住机遇不断发展。对此,本文以新公司法为研究对象,围绕利润分配与会计处理工作展开分析。
    • 陈太清; 郁倩
    • 摘要: 我国目前存在部分公司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社会责任不积极的现状。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足,其他制度政策不完善。由于我国的情况和外国不同,一味复制国外的政策经验不能在我国收到很好的效果,因此需要从完善法律制度、增强公司责任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方面来改善我国公司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局面。法律制度是根本,只有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上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如何履行社会责任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作出详细的规定,才能更好地促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其次还要提升公司自身的责任意识,除了要用法律法规这种强制手段,还需要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这种“软约束”。
    • 刘俊海
    • 摘要: 在《公司法》迎来第六次修改之际,反思和重塑公司法的核心原则有助于宣誓法律价值,明确立法目标,奠定立法基调,重构法律条文,统领法律解释,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公司法全球竞争力。公司法的首要原则是保障公司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活力。第二原则是保护股东权利,坚持股东中心主义价值观,鼓励投资兴业、避免资本外流。第三原则是尊重公司的债权人,强化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加速商事流转,化解金融风险。第四原则是赋能公司社会责任,实现义利并重,打造受人尊重的多赢共享的商业模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原则和而不同、同频共振,既应载于公司法总则,更应贯穿于全部公司法规范体系。
    • 方雁强
    • 摘要: 本文主要探究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研究过程中,以中小股东概念为切入点,分析通过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遵循了股东平等原则,能够为企业、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实现诚信经营,以此为研究基础,结合新公司法规定明确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有益借鉴.
    • 吴益红
    • 摘要: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进行了第四次修订,此次修订取消了资本实缴登记,以认缴登记制度取而代之,对公司注册条件和注册登记流程进行了简化,同时强调了公司的社会责任,突出了职工的主体地位.新《公司法》的设计秉承了维护公共秩序、宽严相济、谨慎客观的设计理念,然而随着新问题的出现,新《公司法》的设计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为此文章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 周凯
    • 摘要: 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文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2005年《公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要设置独立董事。2013年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作出了相同的规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股东或经营者没有直接重要的业务关联,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是公司的外源性监督者和中小股东的吹哨者。至今,独立董事制度已经历经二十年风雨兼程,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体系。
    • 胡梦圆
    • 摘要: 新《公司法》的颁布,在完善企业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立法实践,全面迎合了我国市场经济转型形式,其吸纳了各种先进的公司法经验、理论,有效推动了我国企业现代化发展.本研究主要从新《公司法》着手,梳理了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立法实践经验,仅供参考与借鉴.
    • 秦超贤
    • 摘要: 新《公司法》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股东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平衡关系,通过对股东与公司自治在诸多方面的扩张与限制,达到实现优化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协调股东与公司之间利益的目的.本文通过对新《公司法》在实施中对于股东与公司自治的扩张与限制方面的内容进行探讨与分析,总结出了关于新《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自治在扩张与限制方面的成果,有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
    • 吴晔
    • 摘要: 在一些上市公司中,往往将护盘当作理由,进一步来开展公司股份回购,不过就有的股东来讲,会借助回购来操纵市场,致使市场不稳定、出现秩序混乱的现象,会对有关方权益造成损害,例如小股东.在新公司法中,基于对股份回购制度的健全,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市场的安全与稳定,维护有关人员的利益,促进资本市场长远的发展.本文先阐述了新公司法修订的意义,然后对护盘式回购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最后探讨了风险的防控机制,以期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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