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
排污单位的相关文献在1978年到2022年内共计684篇,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管理、法律、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监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78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16308篇;相关期刊264种,包括环境经济、化工安全与环境、给水排水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全国首届恶臭污染测试与控制技术研讨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第一届全国碳中和与绿色发展大会等;排污单位的相关文献由366位作者贡献,包括宋国君、王军霞、但家文等。
排污单位—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6308篇
占比:95.99%
总计:16990篇
排污单位
-研究学者
- 宋国君
- 王军霞
- 但家文
- 刘佳泓
- 唐桂刚
- 张君臣
- 张守斌
- 张鹏
- 无1
- 易晓娟
- 杨伟伟
- 严厚福
- 侯显达
- 兰淑娟
- 刘向华
- 刘成毅
- 刘通浩
- 刘静
- 别涛
- 周晶
- 姚瑞华
- 姜妮
- 宋国君2
- 廖佩红
- 张君臣1
- 张红
- 张莹
- 张银平
- 本刊
- 本刊讯
- 朱海峰
- 李莹
- 杨朝飞
- 梁兴印
- 汪章进
- 王程塬
- 赵丛
- 赵颖
- 那阳
- 郄建荣
- 阿依夏木
- 陆大玮
- 马军
- 高绍林
- 黄利群
- DAI Xuejing
- Liu Yang
- SUN Kaizheng
- ZHANG Yan
- ZHU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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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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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淮安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目前部分企业自行监测基础薄弱且意识不强、自行监测的方案制定不合理、自行监测能力有待提高、第三方监测机构能力参差不齐、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建议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将企业自行监测融入到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加强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管理、完善自行监测相关的办法和规范强化考核和督导、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长期有效稳定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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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汉龙;
邓婷;
葛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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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造成的冲击,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应对,精准施策,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指引,全力发挥生态环境服务职能,探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排污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社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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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国佳;
王臻翔;
陈辉;
金雅薇;
马艳玲;
余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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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测作为排污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环境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21年对嘉兴市186家已持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自行监测专项检查结果,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情况进行分析。检查结果表明,自行监测开展较为规范的企业占比90.9%;基本规范的企业占比9.1%,总体来说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较好。排污单位突出的问题有自行监测方案不完整占比59.1%;自行监测实际开展中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站房配置不符合要求,相关记录不齐全、不完整,占比为43.5%;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主要问题为信息公开不及时占比35.5%。根据检查结果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进一步提高嘉兴市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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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是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的有效路径,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排污许可改革持续推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有273.44万家排污单位被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涉及年许可排放化学需氧量约470.80万t、氨氮约49.67万t、二氧化硫约560.65万t、氮氧化物约790.04万t。然而,排污许可制的核心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与环评、总量减排、统计、监测、执法等相关制度的衔接亟需深化。排污许可制的核心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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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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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厅机关相.关部门:为加强污染源监管,规范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第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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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晶京;
褚天高;
陈亮;
何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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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排污单位的监管方式已从政府监督转为企业“自证守法”,自行监测作为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具有关键的支撑性作用。但企业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因为主体责任意识缺乏、政策理解偏离等原因,造成自行监测落实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通过安徽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评估工作,对企业在自行监测方案的完整性、自行监测的实际完成率及监测信息公开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帮扶效果、树立推广示范模板、规范社会监测市场等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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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召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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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以来,厦门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在全省开展造纸等8个行业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基础上,率先在工业全行业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2021年3月1日起排污单位持证排污,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自此排污权与排污许可总量数据相互链接,从而促使企业自证守法,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的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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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泓;
易晓娟;
李晓曼;
郜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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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排污单位自行监督检查工作对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具有重大意义,是排污单位落实自身责任的重要途径。对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和排污许可载明事项对排污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可以提高自行监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自行监测的关键环节包括制定监测方案、自行监测开展情况(手工自测、委托手工监测、自动监测)、开展监测质量控制、保存监测数据等内容。文章主要分析现阶段我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等相关对策进行探讨,为不断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督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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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不断探索固定污染源的管理模式,形成了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企业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自行监测数据,是排污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一系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