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260篇,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经济、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56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1439篇;相关期刊164种,包括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现代经济信息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第十三届安徽航海论坛、第十四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等;挂靠经营的相关文献由267位作者贡献,包括严季、任德宏、冯平等。
挂靠经营
-研究学者
- 严季
- 任德宏
- 冯平
- 冯阳萍
- 孙文建
- 孙正清
- 张志明
- 彭冉冉
- 徐超
- 本刊编辑部
- 李华强
- 李志华
- 杨军
- 王祎
- 田其星
- 苏成秀
- 蒙林萍
- 马鑫
- 丁应忠
- 丁茂福
- 乌兰察夫
- 乔亮
- 于世强
- 于文良
- 何保红
- 何朝平
- 何民
- 余妙宏
- 余春瑜(点评)
- 侯小坤
- 侯慧娟
- 侯英华
- 倪志祥
- 冯文斌
- 冷文平
- 刘云军
- 刘俊利
- 刘兵
- 刘国华
- 刘彦贵
- 刘忠
- 刘成安
- 刘文武
- 刘春阳
- 刘海先
- 刘炳军
- 刘胜铸
- 刘青
- 初旗
- 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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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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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下这个言必称“平台”的时代,很多设计咨询企业都自称在做平台。而从不少听者意味深长的神色反应来看,我们这个行业的从业者们很容易将做平台与做“挂靠”等同起来。事实上,很多所谓的平台型企业确实就是做挂靠经营,以致于笔者在参与行业交流的多个场合被问到是否做平台时,觉得在业内还没有普遍树立起对平台正确、科学的认识之前,很难用最简短的语言进行回答,从而萌生了结合自身企业平台化转型的研究和实践,系统地谈一谈对设计咨询平台化转型和平台型企业认识的想法。本文提出平台型企业的概念,分析设计咨询企业平台化转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通过介绍华汇集团在公司治理、组织和管理等三个层面的平台化转型实践,试图揭示数字化时代下设计咨询企业平台化转型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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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亚威;
黄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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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颁布的《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了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机动车挂靠经营问题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近年来,挂靠经营较为普遍地存在于道路交通领域,但由于被挂靠人仅是挂靠车辆名义上的管理人,不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挂靠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频发,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我国共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8起,其中涉及挂靠经营车辆的共14起,占总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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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文平;
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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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江西省宜丰县品鑫装饰广告设计店(以下简称“品鑫广告店”)为个体工商户,于2015年11月11日注册,经营者为被告毛晶。2017年12月,原告熊炫辉支付6万元给案外人钱吕荣,取得了宜丰县三角花园广告牌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广告位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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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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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旅游客运事故民事赔偿责任,因牵涉主体较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理论争鸣与实务纷争较大.《民法典》对此做出了统率性规定,再结合其他部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规范体系.但其中的新规则,包括挂靠经营的连带责任,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等,尚需在实践中理解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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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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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挂靠经营作为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与经营行为,因其主体复杂、形态多样、法律关系不明、法律责任不清,理论争鸣与实务纷争较大.建议结合立法规制与行政管控的双向路径,对挂靠经营的边界划分、效力界定、责任承担等内容予以明晰.具体可在枟民法典枠规则的统领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予以厘清,并基于兼顾效率与安全的商事立法原则,根据不同的挂靠类型区别对待,弹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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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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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挂靠人出借资质后往往成为“撒手掌柜”,容易导致资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工程质量难以保障,所以民事、行政立法和司法对建设工程挂靠行为持否定态度。但挂靠经营现象并未消失,反而在漫漫经济长河里愈演愈烈。究其原因,挂靠经营在我国有其适宜生存的土壤: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日益增多的建设工程需要大量施工力量完成,而我国建筑市场具备资质的建筑企业数量短缺,市场中活跃着的大量由包工头和农民工组成的松散施工组织,恰能弥合施工力量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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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轶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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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标志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现代化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表明了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在国家法治治国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存在的违法挂靠经营问题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拦路虎”。挂靠是指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与具备经营资格的企业商定,由前者向后者支付一定数额的挂靠费或管理费,允许其以后者的经营资格和凭证进行经营活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需要签订协议,在协议中规定被挂靠方需要将其介绍信、银行账号、印章、资质证书等提供给挂靠方使用,并以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挂靠经营存在哪些风险,被挂靠方如何做好自身的财税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合规、合法经营,以促进企业实现长远、稳定的发展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存在的原因及现状,总结了挂靠经营存在的财税风险,并对建筑施工企业财税风险管理的应对提出了部分探讨性建议,为企业实际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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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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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挂靠经营普遍存在于施工建筑行业中,其会引起工程质量事故,也不利于建立起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结合法律的规定,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挂靠项目的管理,防范相应风险,减少企业自身由挂靠引起的损失,并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消除挂靠现象.本文深入分析了建筑企业挂靠经营造成的法律、经营、财务、质量四大方面的风险及原因,并且由此提出防范挂靠经营风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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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东昌
- 《2018中国道路运输年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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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交通部在召开的全国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工作会议上作出决定,允许国有运输企业接收社会、个体运输业户挂靠经营.从此,挂靠经营迅速发展,遍及全国运输行业,并成为运输发展特别是旅客运输发展的主导经营方式.1997年,交通部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公有制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的若干意见》,对挂靠经营方式给予肯定.改革开放以来,道路运输企业充分利用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捆绑经营,特别是挂靠经营等多种形式,经历了艰难探索的一个发展历程.道路客运公司化经营改造明确,以“三高三化六统一”为抓手,着力推进产权、组织、运力结构的规划与调整,即:在高等级公路运营组织和管理方面达到车辆高档次、服务高质量、管理高水平;在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结构方面达到行业管理规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经营集约化;在具体组织实施方面达到统一车型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站点、统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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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万利;
周文亚;
于文良
- 《第十三届安徽航海论坛》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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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体运输船舶在内河水运市场中占有很大比例.受到市场准入、经济效益、行政管理要求等方面的作用,个体船舶经营者普遍采用船舶挂靠的方式经营船舶,此举对于改善个体运输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低下、抵御风险能力薄弱的现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效果,同时带来了船舶产权不清、管理责任不明等问题,成为内河船舶民事责任纠纷的源头.基于此,本文对内河个体运输船舶挂靠经营产生的原因,在于逃避行政管理、经济利益驱使、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等因素,并从法律体系不健全;主管机构的管理职能存在交叉,管理手段有限;个体经营船舶退出内河水运市场主体地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等方面并分析了其难以根除的原因,最后提出个人对解决对策的思考:建立健全内河水运民事法律体系;理顺行政管理职能、建立行业行政管理体系;依托水运市场自身发展、对重点航运公司进行政策扶持;引导民间资本流入、为个体船舶留有生存空间;推进内河船舶投保进程、提高个体船舶抗风险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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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茂福
- 《第十四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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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挂靠经营可分为"开办型"挂靠和"提供型"挂靠.对挂靠案件的诉讼主体,司法解释虽有规定,但实践中情况复杂,做法不一.对挂靠案件当事人即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司法解释的规定缺失,实践中更是争议颇多.本文从法理和实务两个层面,分别对"开办型"挂靠案件和"提供型"挂靠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与民事责任的承担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建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无法可依,避免各自为政,才能引导各级审判机关正确评判挂靠诉讼,化解挂靠纠纷,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