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标准
实质标准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6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2篇、专利文献28393篇;相关期刊57种,包括甘肃行政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辽宁行政学院学报等;
实质标准的相关文献由67位作者贡献,包括余鑫甜、司春燕、李晟等。
实质标准—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8393篇
占比:99.78%
总计:28455篇
实质标准
-研究学者
- 余鑫甜
- 司春燕
- 李晟
- 万雨馨
- 仲人
- 余莎白
- 侯广昊
- 侯广昊1
- 傅达林
- 冯平
- 刘少阳
- 刘美娟
- 刘虎成
- 叶良芳
- 吕途
- 吴志刚
- 吴琴
- 吴美岭
- 周晓唯
- 周林彬
- 姚依哲
- 姚建宗
- 庞欢
- 张德峰
- 张炳文
- 张琪舒
- 张红
- 张赫
- 彭安臣
- 朱杰
- 李勇12345
- 李宁
- 李寒劲
- 李少平
- 李志峰
- 李煜兴
- 李飞
- 李鹏
- 杨月斌
- 杨欣
- 杨科雄
- 杨茂
- 梁哲
- 梁宏辉
- 母小君
- 汪梦晗
- 王正明
- 申蕾
- 石旭雯
- 秦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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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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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公开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和保护,也是构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先导性环节。党政联合文件是由党政两机关在职责交叉领域共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渐成为社会治理的依据。其虽具有党政双重属性,但也必须纳入信息公开的范围。但司法实践中,对党政联合文件申请信息公开却遭遇窘境,以单一的形式标准裁定不予公开并不能解决社会矛盾,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因此要实现裁判标准从单一形式主义向实质兼顾形式主义的转变,应对“政府信息”适当作合理的扩大解释,党政联合文件中所包含的党务信息不应局限在主动公开的方式,而应加快完善公开的方式以及配套的权利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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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安臣;
王正明;
李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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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学充满活力与管理富有效率,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EQAS)建设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其原因是现代高校人才培养活动是一个二元复合体,存在自主性与约束性的内在紧张。破解思路是运用不同的规则,把质量保障标准区分为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前者为学术事务的技术要求,体现自主性和创造性,通过价值引领、设置壁垒、内在激励等方法实现;后者为非学术事务的工作协调,体现规范性和约束性,通过统一化、规范化、系统化等方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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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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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条竞合以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为原则,想象竞合以重法优于轻法为原则,二者的法律后果、行为构造并不同一。我国也存在具有减轻依据的特别条款,想象竞合具有明示机能,因此二者必须严格界分,从而使罪刑相适应。从形式上看,法条之间存在包容关系;从实质上看,若行为人所符合犯罪的数个法条具有法益上的同一性,且能够对所有的不法内容进行周延的评价时,行为宜认定为法条竞合,否则为想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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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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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主从犯区分体系的刑法语境下,混合式犯罪参与人区分机制的运行缺陷在于作用分类法的虚置。基于共犯参与人区分机制实质化嬗变以及正犯主犯化的趋势下,可借鉴“犯罪事实支配理论”对犯罪参与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的判断准则进行规范化重构。若参与人取得犯罪事实支配地位,可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成立主犯。参与人是否具备犯罪事实支配地位应遵循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的思路。我国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罪的参与人支配地位认定存在特殊之处,委托型共犯中的委托方必然成立主犯,帮助型共犯不能排除帮助方成立主犯的可能性,支配型共犯中被支配方的犯罪行为和环境法益侵害后果超出支配者犯罪故意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支配了犯罪流程的发展时,被支配方也成立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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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鑫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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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商经营者涉嫌传销被罚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一大问题.这一现象的起因是对多层次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和对传销行为的类型化认定,已经难以满足电子商务背景下多层次销售商业实践的需求.在花生日记一案中,平台推广商品获得佣金并在多层主体之间分成的模式,具备一定的商业合理性,并不构成入门费式传销和团队计酬式传销.《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对传销行为的类型化认定存在诸多问题,应当适用更为实质性的标准来区分违法传销和合法的多层次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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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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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诉讼原告可以一并请求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能够被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与行政行为具有"依据"关系,非"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审查。对于"依据"关系的判断有形式和实质标准,其中形式标准指的是法院根据行政机关的行为或者意思表示判断一规范性文件是否是行政行为的依据,实质标准则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具体判断。形式标准操作简单,实践中有不少法院采纳,但是无法解决行政机关故意援引、故意不援引规范性文件,或者适用错误的规范性文件的问题,容易造成法院中立性丧失。实质标准须经过拘束力判断、法律关系判断、涵摄判断等环节,能部分弥补形式标准的缺陷。司法实践中应当以实质标准为主、形式标准为辅来判断"依据"关系是否存在。